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_保土储公告〔2014〕21号

13.11.2014  10:39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

保土储公告〔2014〕21号

 

受保山市工贸园区委托并报请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保土储公告〔2014〕18号)要求,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于2014年11月2日至2014年11月12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104-01-01-3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过报价,保山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628.845万元人民币获得104-01-01-34号宗地共0.952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保山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