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编制州(市)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06.10.2014  18:52

云供经发〔2012〕6号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文件精神和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2〕14号)文件要求,省社将制定我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为客观、全面、详实地掌握我省各州(市)供销合作社在本地区内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情况,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州(市)供销社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2012-2015年)并上报省社,以便省社汇总整理,进行整体规划。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州(市)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规划编制工作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本地鲜活农产品产业布局,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提出一批切合本地实际、具有支撑作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带动项目(包括新建及改扩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竞争有序的鲜活农产品市场网络。
      三、编制规划要重点突出,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通过规划引导,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请各州(市)供销合作社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规划(纸质文本及电子版)报送至省社经济发展处。
      联系人:马美平
      联系电话(传真):0871—36613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