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院通报12例精品案例 呈贡64人特大传销案上榜

14.01.2015  17:49

     昆明信息港 实习记者刘鑫 1月14日上午,昆明市中院公布2014年度精品案例,介绍了2014年度全市法院精品案例的评选情况。本次评选活动从全市法院报送的100篇案例中评选出12篇精品案例,涉及传销、毒品犯罪、劳动纠纷、商业纠纷和土地产权等多个方面。

    据悉,一年一度开展的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在昆明中院已经走过了12年,先后评选出164篇精品案例。该活动已成为增强法官审判能力、规范审判工作、指导审判实践、提高审判质量的一项长效机制。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磊介绍,精品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全市两级法院推荐、筛选,由法院内外评委评选,并报昆明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审定。评选本着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组织有序,方案切实可行的原则,所评出的指导案例既体现我市法院理念的更新和创造性的司法能力,也是目前两级法院审判水平和法官综合业务素质的集中展示。

    通报会上,姚磊介绍了12篇精品案例。12篇案例中,涉及到传销、毒品犯罪、劳动纠纷、商业纠纷和土地产权等多个方面,包括刑事4篇,民商事6篇,行政2篇。“这12篇精品案例主要体现的特点是:一是新类型案件多,适用法律难度较大,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有较大示范作用;二是涉及热点问题较多,对同类型案件认识的统一有积极影响;三是案例指导性较强,对提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调统一有较大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呈贡法院审理的刘云海等6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是12篇精品案例中的一个。因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罪名,并且该案涉及人员众多,金额大,在昆明地区属首案,具有一定代表性。法庭人员对“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的认定问题上,克服了涉案人员众多,专业性较强,法律关系复杂,取证困难等难题,结合立法理念,做出对刘云海等23名被告人3年零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对其余40名被告人1年零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至1年,同时对63名被告人均并处罚金10万元至3万元,涉案财产均予以没收的符合法理、情理和法律的判决,对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具有指导作用。

    姚磊介绍,这些案件的成功审结,在审理时主要是有以下亮点:审理程序的公开和透明,法律适用上的大胆创新和突破,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事实认定清楚,裁判公正,还有就是案件审理所确定的审判原则在所属领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积极影响。他说,举办这样的评选活动,能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法官法律适用能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协调统一,人民法院要在个案当中体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不只是埋头办案,要让法、理、情三个方面更加和谐。

    据昆明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王翁阳透露,按照司法公开的具体要求,今年昆明中院将实行新闻发布月例会制度,将精心选取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案例,适时向外界公报,以增强昆明中院的司法的公开和透明。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