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每年新增4000余万元提高村干部待遇
曲靖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现场
云南网讯(记者 范春艳 黎洪凯 陈创业 邢路扬 段竼)村干部职责不明、难考核、待遇低、没创业热情?答案是否定的。23日,记者在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曲靖市建立健全了 “基础补贴+绩效补贴+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补贴制、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离任补偿制等多项制度,剑指以上种种难题,激发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曲靖市组织部副部长荀建所告诉记者,近年来,曲靖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新增财政投4000余万元,用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当地各县(市、区)财政投入1900万元财政经费,对2000年以来按规定职数核定、正常离任的村(社区)干部实行离任经济补偿。此外,在养老、医保等方面,曲靖也致力于创造良好的环境,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不过,一切都是基于村干部脚踏实地的创业干事。据他介绍,村干部的待遇按照“基础补贴+绩效补贴+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进行发放。
其中,基础补贴是确定的,在职书记、主任每人每月不低于860元,副书记、副主任(兼文书)每人每月不低于840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则由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额决定,发放之前还要经村(居)民代表大会同意,乡镇(街道)审核批准。至于绩效补贴,和年终的考评挂钩——只有考评成绩为“优秀”的村干部才能拿到全额,考评成绩不合格则不予发放。
考评每年分为年中考核和年底考评两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曲靖按“定岗、定员、定责”的要求,统一规范制定了村(社区)干部岗位职责;年度目标责任则是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等内容一年一定。
同时,立足村(社区)干部岗位职能和工作实绩,曲靖还实行离任补偿制度,鼓励村干部敬业奉献。当地各县(市、区)财政投入1900万元财政经费,对2000年以来按规定职数核定、正常离任的村(社区)干部实行离任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离任时最后1个月的岗位补贴核定,补偿金额根据任职年限计算。
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相关报道:
【曲靖】2015年曲靖565名基层公务员获晋升 212名“兼职”干部被清理
【昭通】昭通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标本兼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昆明】云视角: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 来看看昆明准备咋管干部
【昆明】昆明今年已问责处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干部119人
【昆明】昆明将在人社局和官渡区开展干部召回试点 不作为乱作为将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