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难题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夯实基础建设法治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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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维护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如何充分发挥人大的主体作用、政协的协商作用,开门立良法?怎样进一步破解难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云南团代表和住滇全国政协委员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开门立法完善法律体系
此次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审议讨论了慈善法草案。
“民政部门的主导、协调、监管等功能还有待明确。”“民政部门、慈善组织、税务部门的审计监督还需制定更加详细的规定”……热烈的讨论中,问题开始显现,建议和对策不断提出。
慈善当立法,政协先协商。“慈善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专门让委员讨论,是立法工作首先发挥政协协商作用的具体体现。”住滇全国政协委员李嵘说,开门立法,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和先进制度,在大家的“头脑风暴”下,能推动慈善法更加完善、务实、可操作。
“这次全国人大安排在全体大会上审议慈善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体现,表明了党中央依法治国的信心和决心。”慈善法草案引起了云南代表团代表们的热烈讨论。
早在2005年,民政部就提出了《慈善事业促进法》立法建议,至今已有11年时间。在业内人士看来,慈善法从无到有的过程是中国开门立法的一次典范。
开门立良法,这是群众期盼。晏友琼代表认为,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要提高立法质量,除建立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外,还应当健全立法调研、立项、评估、征求意见、备案审查等机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支持、公众参与的良性立法工作格局。
李松泉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加快《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倪慧芳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儿童受性侵害的法律保护制度,推动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不足、救济制度不完善、对性侵者惩戒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