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记者13日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年均提高幅度不低于15%的要求,2015年,我省将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31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9元的标准继续提高保障对象补助水平。
目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足额安排资金,从1月份起按新的补助水平发放低保金。补助水平的提高,使低保对象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云南2015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31元 -
昆明01:06 14.02.2015 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