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好友!男子伪造房产证诈骗好友20万元后人间蒸发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俗话说“为朋友两肋插刀”。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为钱插朋友两刀”,就是这么负能量,就是这么灰暗……来自陕西的段先生就被自己的“好兄弟”张某在昆明用一张假的“房产证”骗了20万。日前,“好兄弟”张某在四川被官渡区公安局牛街庄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两年前,张某(男,33岁,云南省寻甸县人)找到了自己的“好兄弟”段先生,称自己有一套昆明市官渡区阿拉乡机关宿舍1栋3单元305号的房屋急待抵债,能便宜抵押给段先生,为了让段先生相信,他还出示了房产证。段先生想到能帮朋友自己还能赚一笔,就以房产证为抵押,借了20万元给张某。谁知借款后,张某就人间蒸发了。这下段先生才心生疑虑,经鉴定,张某向段先生抵押的房产证系伪造。
接到报警后,牛街庄派出所经了解核实认为张某的行为存在诈骗犯罪嫌疑,即对段先生被骗案立案侦查。案侦工作过程中,办案民警通过开展了大量的摸排查找工作,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一信贷公司上班。2015年03月25日10时许,在攀枝花警方的协助配合下,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的讯问,张某自知难逃法网,遂交待了其因为染上赌博恶习,在2012年前后输光了家产,与妻子离了婚;为借钱偿还赌债,他将自己价值100余万元的两辆渣土车及一辆本田轿车抵押给了他人。因为没有钱偿贷,张某萌生了骗钱的念头。 同年10月,张某在一公厕墙壁上看到了一个办假证的电话号码,就电话联系办了一本其租住的昆明市官渡区阿拉乡机关宿舍1栋3单元30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然后用假房产证抵押、以月息三分向朋友段先生借款人民币二十万元,承诺两个月还清本息。借款后,段先生与张某联系中断。
目前,张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此案中,犯罪嫌疑人虽已落网,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却难以追回。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民间借贷借款人诚信难以评估,抵押物产权状况极为复杂,借贷行为存在极高风险,要高度警惕违法犯罪人员以高额利息回报为饵、伪造产权抵押材料等进行诈骗蒙受损失。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