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节日成为公共假期的目的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多设几个国家法定假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的建议是元宵节和重阳节,理由是“这样能更好弘扬中华民族的民俗文化,丰富我们的精神文明和人文情怀,也是彰显国民经济发展、百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和让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的建议则是将国家宪法日定为节日,认为通过一种文化仪式进行渲染和体现,更容易起到产生共鸣的效果,并且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设有宪法节之类的节日。
对这些建议,网友表达了一边倒的支持。这是可以预期的。放假者,休息也。不用上班了,对公职人员而言又相当于带薪休假,此等美事哪有不支持的道理?不过,笔者对此有两点思考,首先一点是就我们已有的不算太少的公共假期来说,一下子再增加几个似乎不大现实。与其各说各的,平均用力,还不如集中促成一个。今天正是元宵节,我以为还不如先集中在此。因为在我们的传统里,元宵节从前是有法定假日的,现在设置之,可以等同于弘扬传统,亦所谓师出有名或者名正言顺吧。
以明朝为例。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永乐七年(1409年),明成祖朱棣觉得自己“继位以来,务遵成法,如今风调雨顺,军民乐业”,乃下令“今年上元节正月十一日至二十日,这几日官人每都与节假,著他闲暇休息,不奏事;有要紧的事,明白写了封进来”。上元节即元宵节。看,假期居然有10天之多,在此期间官府只处理“要紧的事”。对民间过节,也体现了极大的宽松,要求“从他饮酒作乐快活,兵马司都不禁,夜巡不要搅扰生事”。不要以为这是皇帝老儿的一时兴起,永乐帝是要以此“永为定例”的。到了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大致的意思果然又重申了一遍。届时,“诸司堂属,俱放假遨游,省署为空”,大家也是一概放假过节。
假定元宵节成为公共假期不成问题了,我所思考的第二点是,传统节日成为公共假期的目的是什么,换言之就是增加了的这一天应该怎么过。有人可能会说,假期是我的,我愿意怎么过就怎么过。笔者无意干涉任何人的自由,只是觉得国家层面应当有个考虑,考虑什么呢?就是应当在承继的基础上发展起相应的新型节日文化,而不是简单地多歇它一天。古人的元宵文化是极其繁荣的,比如宋朝如何过元宵,有兴趣的人们可以翻翻《东京梦华录》,可以发现当时的场面之大,娱乐品种之多,毫不亚于今天西方的狂欢节一类。在同时期的另一部著作里,我们还可以窥见百姓之兴致何其高涨,“每出必穷日,尽夜漏乃始还家,往往不及小憩,虽含酲溢疲思,亦不暇寐,皆相呼理残妆,而速客者已在门矣”。女士们呢,“首饰至此一新,髻鬓插,如蛾、蝉、蜂、蝶、雪柳、玉梅、灯毬,袅袅满头,其名件甚多”。古称过元宵为闹元宵,这个“闹”字,堪称元宵节的魂,我们在赋予元宵节公共假期的同时,还应当令其“魂兮归来”。
事实上,我们的传统节日之所以个性鲜明,在于都有自己的“魂”之所在。清明、端午、中秋,原来不是公共假期,后来是了,比较遗憾的是,虽然方方面面也在不断为弘扬传统发力,但成效不够明显。究其根本,就是节日的名目回归了,内涵并没有。而在承继的同时,对传统节日赋予新的内涵,恰恰应该是设置时的必要考量。因此,公共假期里如果多了元宵,大家照旧只是睡个懒觉,勉强吃碗元宵,剩下就该干什么干什么,我以为设不设都罢了,没有多少实质意义可言。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