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云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草案)》
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云南省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草案)》
2016年6月1日,省政府在省政府办公大楼2楼6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云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草案)》。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副省级)乔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受张太原副省长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尹勇同志主持了会议。专题会议上,省法制办主任张宪伟同志就《云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审查情况作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民族宗教委、公安厅、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水利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外办、国资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旅游发展委、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昆明铁路局,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等35个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及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参会同志重点就《云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草案)》中的主要制度及相关条文,需要立法予以规范的内容等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乔汉荣、尹勇、张宪伟同志分别对有关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回应,最后乔汉荣同志作了会议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该立法项目是自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后,全国第一部专门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进行规范的省政府规章,充分体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服务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和依法执政的理念。该规章制定出台后,对于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明确职能职责、明确建设及禁止建设范围、整合资源并确保联网共享、合法使用并确保安全可控,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会场
会议会场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副省级)乔汉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尹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