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15年3月1日政协大理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26日至3月1日在大理市举行。
会议审议批准杨健主席代表政协大理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毕熊光副主席受政协大理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赞同杨宁代州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
会议期间,中共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分别参加了界别联组会、政府工作报告协商会和“两院”报告协商会,与委员们深入交换意见,共商全州改革发展大计。与会委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新常态下推动我州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会议严肃认真、简朴务实、富有成效,是一次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团结鼓劲的大会。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州人民政府在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共大理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持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委员们对在困难复杂形势下我州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表示理解,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对去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2015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符合实际,措施切实可行,委员们对《政府工作报告》表示满意。
会议充分肯定十二届州政协及其常委会2014年的工作。一致认为,在中共大理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政协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州各级政协组织、州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来引领我们的各项工作,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和“三大定位、五个着力”贯穿于政协履职工作全过程,切实把指示精神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用工作成效推动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
会议指出,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大理州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爬坡过坎、推进依法治州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州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州委七届七次全会的安排部署,把握新机遇、适应新常态,着力围绕中心,紧扣全州改革发展重点履行职能;着力履职为民,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言献策;着力依法治州,为法治大理建设汇聚正能量;着力抓好宣传,不断促进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着力改进作风,扎实推进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服务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会议号召,全州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大理州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大理州政协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