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正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的公示
我厅于2016年7月7日受理了云南正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正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经营场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景名筑小区8栋6层610。
四、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姓名:郁佳洋。
五、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郁佳洋,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100075,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1年1月~2014年12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2015年1月~2016年2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2.卢兰,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2100143,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0年1月~2015年12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上述合伙人(股东)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成为合伙人(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执业许可而被审批机关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许可的决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申请人已向我厅递交了上述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公众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871—63956056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650021)
云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