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

11.09.2015  10:09


      2011年4月,为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为国有企业提供优质会计服务,更好地发挥会计体系的信息保障作用、决策支持作用、风险预警作用和管理提升作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携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云南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几年来,示范基地在云南注协和省国资委的指导支持下,按照中注协的规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发挥示范基地的宣传推介作用,择优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省属国有企业提供优质会计服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出去”。

一、建立组织机制,完善制度保障

(一)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决定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省属国有企业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持政策和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示范基地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国资委和云南注协共同办理。

(二)强化制度建设。示范基地成立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联席会议、信息交换、重大事项商议等相关管理规范,夯实了示范基地发展的制度基础。

(三)建立适当经费保障机制。为保证示范基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3年,云南注协从会费中给予示范基地1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四)完善沟通协商机制。云南注协与省国资委先后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本着合作共建的原则,就示范基地建设、新审计准则执行后省属大企业大集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协商,确保示范基地推介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加快推介平台建设,强化会计服务

(一)加强机构推介。云南注协每年的年检公告和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信息发布后,第一时间将相关材料送至省国资委,为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状况提供参考。

(二)规范会计服务招标工作。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省国资委依托示范基地,严格执行五年轮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办法,通过与云南省财政厅、云南注协、上一轮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充分沟通,多次修改招标公告,把专业服务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标方式选聘为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参审会计师事务所,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发挥评价监督作用。为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省国资委依托示范基地,针对其监管企业在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建议书中屡次述及但依然存在的问题,约谈了所有参与年报审计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了解其在审计过程中多次发现的问题及其成因,认真研究应对措施。

(四)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云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扎实有效地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省财政厅与省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要求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此过程中,示范基地充分利用专业资源和人才优势,为云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顺利推行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同时,积极推动内控体系审计,拓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范围,进一步丰富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经验,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云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了良性互动。

三、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打造行业发展新高地

(一)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将示范基地打造成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净化器”。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经济鉴证作用的发挥,通过集中约谈参与年报审计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了解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加强诚信建设,将示范基地打造成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标兵岗”。聚焦诚信建设,通过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的监督,使其成为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诚信水平提升的助推器,辐射带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升诚信水平。

(三)强化人才培养,将示范基地打造成人才建设的培育基地。示范基地在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为进一步推动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规范会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还专门举办省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增进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