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工信企服〔2014〕585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
依据《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云工信企服〔2013〕697号),我们制定了《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示范平台绩效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4年7月14日
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为加强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规范管理,逐步形成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自我完善、专项考核和社会监督相互促进的评价模式,培育一批影响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平台,确保各级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强化考核评价结果的双向反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考核评价实效。通过考核,鼓励先进、培养示范,提高服务效率。
(二)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公共服务平台性质和类型分别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公开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严格依据考核评价指标、程序进行考核评分和综合评价。
(三)坚持年度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指导与全面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各级各类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和服务落实情况进行分类指导。
(四)坚持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内部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的结合,督导各级各类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切实履行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考核评价对象
考核评价对象主要是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认定的省级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三、考核评价内容及标准
总体考核评价内容主要由基础建设考核、运营管理考核、服务绩效考核、社会评价考核等四部分组成。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一)基础建设考核。包括平台面积、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发展规划;服务功能设置及支撑的专业服务机构、专门服务产品等。
(二)运营管理考核。包括平台管理相关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运作模式、服务模式、资金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三)服务绩效考核。包括服务中小企业的数量及效果;服务功能的覆盖面和支撑度、特色服务、特色产品的创新;服务档案、记录、流程等。
(四)社会评价考核。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获得政府、行业协会、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各类资质证书、荣誉证书;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
四、考核评价方法
建立定期工作调度和服务情况抽查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及责任分工,定期统计汇总各级各类平台重大服务活动参与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平台网络互动情况、投诉查实情况。年终将其纳入考核评价要素。
五、考核评价结果及使用
(一)表彰先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总分得80分(不含)以下者,视为不合格;总分得80分以上,视为合格。示范平台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工信委提出复核申请。省工信委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示范平台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示范平台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并适时表彰;对不合格的发布公告予以撤消。
(二)优先扶持。对于考核优秀或受到表彰的示范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予以重点扶持。对信誉好、服务优、效果显著的示范平台,报请省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推荐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先推荐示范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省级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评价指标
标准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评价内容及标准
要素分值
扣分标准
考核评价方法
基础设施(20分)
平台面积、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有后续经费投入和发展规划,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7
未达到建设标准,一项不落实扣1分;不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扣2分。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评估等。
管理规范,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服务手段多样化。
7
一项不落实或管理不善扣1分。
平台提供情况,现场考察。
服务功能完善,专业服务机构、专门服务产品等支撑系统完善。
6
功能不突出或功能支撑不完善扣2分。
平台提供情况,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等。
运营管理(20分)
建立并实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
10
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制度不完善扣1-2分。
平台提供情况,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等。
具有有效运作模式、服务模式,建立资金保障、专门账户、专人管理工作制度。
10
缺项扣1-2分。
平台提供情况,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等。
服务业绩(40分)
特色服务和特色产品比较突出。能够按照年度计划和方案推进并落实各项服务活动。
15
不具有特色服务或特色不明显的扣2分。年度计划不落实的扣2分。
平台提供情况,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等。
建立平台服务企业的档案、记录。
10
档案、记录完不完整的扣1-2分。
平台提供情况,现场查阅有关资料。
建立一定范围的服务联盟和与协会、园区对接机制;年服务中小企业50家次以上。
15
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企业数量每少10家次,分别扣1分。
平台提供情况,现场查阅服务档案。
社会综合评价 (20分)
企业满意度达到80%以上,获得州(市)及以上政府、行业协会、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各类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社会舆论较好、媒体报道较多、影响力较大。
20
企业投诉查实1次扣2分;媒体报道或信息转发少于3次的扣1分。满意度低于80%的扣2分。
平台提供情况,查阅有关证明材料,满意度测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