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校毕业生赴边境县任教3年 国家代偿助学贷款

07.01.2016  08:31

    云南省政府近日同意印发《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5—2020年)》,其中称,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的,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按照计划,我省鼓励师范院校每年派遣高年级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实习1个学期,置换出乡村教师到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跟岗研修。

    鼓励县及县以上所属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到乡村学校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 (含2年)的,从到乡村学校服务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各地还要创新方式,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记者 江枫)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