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11.12.2015 17:32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参加此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院提请任命的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内容包括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监督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考试成绩将作为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12.2015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