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共受理价格咨询举报9532件

26.01.2018  08:24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价格举报中心了解到,2017年,全市共受理价格咨询举报9532件,除办理时限未到的61件已转2018年处理外,其余9471件全部按质按量完成,办结率为99.36%。其中,3740件与停车收费有关,占比近40%,继续“领跑”各类收费项目。

继停车收费之后,社会服务、医药、商品零售、物业管理等行业收费项目也是社会关注热点,受理件分别为762件、637件、636件和392件。市价格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停车收费主要反映个别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高、明码标价不够规范、执行收费政策不够严格的情况;社会服务、商品零售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价格标价不规范和价格过高问题;医药类价格主要反映个别药品价格涨幅大、价格高;物业管理主要反映少数物业公司存在二次供水加压产生的费用分摊不合理、装修垃圾清运费不按重量而按面积计收的问题。

以停车收费为例,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于去年3月20日开始实施,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鼓励通过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进行调节。“新的办法实施后,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很多市民对这一政策了解得还不够,来电咨询的情况比较多。”上述负责人表示,3740件与停车收费相关的受理件中,只有150件左右形成了事实上的价格违法,另外还存在停车设施手续不全的问题。

9532件受理件中,约87%是由于消费者对停车、物业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相关现行政策了解不全面而进行的反映,经工作人员了解实情后做了相应的政策解答,转为咨询件予以办结;约13%涉嫌价格违法,这些案件均按规定受理并转至具有管辖权的相关单位和部门调查处理。”上述负责人介绍,2017年,价格主管部门共对有价格违法行为的665家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经济制裁总额为53819.28元,其中包括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19819.28元,罚款2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今年将充分利用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分析价格举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报告及反馈,进一步提高价格举报的办理时效和办理质量。同时,区分不同行业的价格管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服务,积极协调处理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典型案例

1.  任性“特价”被罚5000元

2017年6月25日,市民佘先生在网上举报称,其在云南某商贸公司旗下天猫店铺花45元购买了一个古筝调音器,该商品活动页面宣传“特价”,但该商品所标示的“特价”并无依据,商家涉嫌使用欺骗性或诱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诱导交易,属于欺诈行为。经查证核实,该公司在天猫店铺售卖的古筝调音器所标注的“特价”二字无从比对,且在该店铺中没有此商品高于标注45元的价格销售记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商贸公司给予5000元罚款。

2.  在售楼盘未明码标价挨罚

2017年11月18日,市民李女士举报五华区一在售楼盘没有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目录。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该楼盘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没有在售楼部显著位置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公示;没有公示《云南省商品房销售综合信息公示表》;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对在售和已售商品房和商铺进行明码标价;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对车位(库)进行明码标价。针对这些问题,给予该楼盘5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殷雷)

发改委:2017年12月民生领域市场价格秩序良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公布了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2017年12月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咨询781057件,比2016年增长8.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