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保山市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45件184人

26.09.2015  11:31

  云南网讯(记者 李星佺 实习记者 高子东)十八大以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为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信访方面:共接受信访举报1415件(次)

  据通报,十八大以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415件(次)。

  其中,检举控告类986件(次);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402件(次);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举报27件。

  署名举报116件(次),重复信访举报17件(次)。

  纪律审查情况: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99件

  据通报,十八大以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99件,立案445件。

  其中,违反政治纪律类3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7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27件,贪污贿赂类127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9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4件,失职渎职类62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15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13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140件,其他违纪行为类8件。涉及县处级15件,乡科级105件,一般干部66件,其他人员259件。

  共审结4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2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52人)。

  其中,受党纪处分382人,分别开除党籍179人,留党察看30人,撤销党内职务16人,严重警告76人,警告81人;受政纪处分152人,分别开除38人,撤职17人,降级24人,记大过11人,记过29人,警告33人。通过执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31.66万元。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45件184人

  据通报,十八大以来,保山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45件184人,同比件数下降5.8%,人数上升15.7%。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2件39人。

  下一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对违纪行为动辄则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