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对51件商标兑现奖励
本报讯(记者 黑毅鹤 通讯员 丁梅 孔洋) 2014年12月29日,州委、州政府兑现对2013年度51件中国驰名、云南省著名、大理州知名商标的奖励,州财政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规定将508万元奖金分别划拨到51家获奖企业的账户。
截至2014年,我州已连续4年对前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州认定的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所属企业进行奖励,这是我州实施商标战略的内容之一。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其他知识产权的重要载体。加强商标的注册、运用、保护,对促进企业发展、增强竞争力、构建创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围绕“品牌兴州”的发展思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商标战略的推进实施工作,为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培育商标品牌,服务全州经济跨越发展,2010年,我州成立了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8个政府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商标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在州商标战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近年来,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我州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和制订商标培育的发展计划,出台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商标培育和争创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广泛推广“一所一标”、“三书一卡”、“两兴”、“两清”、“两规划”和“两本账”等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商标培育;利用媒体、4·26知识产权日和工商部门日常监管服务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商标战略实施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商标战略,有效地扩大了商标注册量,培育和发展了一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记者从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管科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我州新增有效注册商标747件,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3972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7件(司法认定1件、行政认定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云南省著名商标99件、大理州知名商标77件。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州商标战略的实施,商标运用和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商标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商标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