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14件代表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
来源: 昆明日报
2月6日,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获悉,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14件。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至2月5日18 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14件。其中,财经4件、城环3件、教科文卫3件、农业农村1件、民宗1件、社会2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和审查,14件议事原案中,由晋宁区代表团郎佳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的议案,寻甸县代表团马汝恒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昆明市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议案,盘龙区代表团杨棱等3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议案,盘龙区代表团李春光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关于文明观赏红嘴鸥的规定”的议案等4件议事原案,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对以上4件议案,作为不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交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将在闭会后6个月内审议完毕,特殊情况将在当年12月前审议完毕,答复提案人,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
此外,由西山区代表团吴博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长坡园区产业发展的议案,西山区代表团余艳红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滇池西岸区域绿色发展的议案,晋宁区代表团张艳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文艺权益保障条例”的议案,盘龙区代表团李春光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人才发展条例”的议案,官渡区代表团赵昆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五华区代表团邵云华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大健康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驻昆部队代表团吴正良、任兴格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力度进一步弘扬英烈精神的议案等10件议事原案,属于立法时机不成熟和政府一般性事务工作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建议由议案提出人修改、完善后,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连同本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力度的建议”等38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交由相关部门抓紧研究,认真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记者杜仲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