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剑,保民食药平安

09.11.2015  10:03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2015年11月6日

 

为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以及公安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现实需要,2015年5月26日,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复同意,  在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加挂“云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牌子。至此,我省第一支省级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专业侦查机构正式成立。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成立了类似的省级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民生,具有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相关犯罪案件侦查专业性、技术性强等特点,从提升公安机关打击效能、办案质量方面来讲,成立食药打假专业侦查机构,加强专业警种建设,势在必行。

 

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重点针对“地沟油”、“病死猪、牛、羊”、“瘦肉精”、“假劣药”、“走私冻肉”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食药安全犯罪活动,持续、深入的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2013年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2015年食药打假“利剑行动”等专项工作,通过突出打击整治重点,强化检查督导,加强行刑衔接,增加办案警力、财力投入等手段,成功破获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中的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了一批犯罪分子,捣毁了一批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窝点”、“黑工厂”、“黑作坊”,取得明显成效。

 

 

 

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群众举报、民警摸排等工作,共发现“四黑四害”和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12790条,根据线索共捣毁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768个;共侦破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刑事案件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

 

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22756人次、警车15629辆次,清查大中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市场、大型超市等33541家,学校4000余家次,检查学校食堂5571次,检查餐饮店铺、饭店17074家,食品加工厂2216家,畜禽交易市场和屠宰场所1401个;共捣毁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窝点”、“黑作坊”137  个;共破获各类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73件,打掉犯罪团伙11个,抓获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237名。

 

2014年,全省共破获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28起,其中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1件、省公安厅督办案件1件,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78名。

 

2015年,云南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2015年食药打假“利剑行动”。目前,全省已成功破获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0余件,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1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目前昆明、曲靖、玉溪、昭通、大理等9州市公安机关在侦食品药品刑事案件达19件。

 

我省近年来侦破的重特大食、药犯罪典型案件:

 

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2年3月13日16时许,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民警在治安警务站对一辆由广东开往云南的大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装有一批可疑动物油脂从广西运往昆明,此情况上报后引起曲靖市公安局和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的高度重视,为防止可疑动物油脂注入餐桌,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专班,秘密开展排查工作。3月14日下午4时许,经查证实可疑油脂被运入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在昆明市嵩明县的食用油生产仓库,鉴于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重大作案嫌疑,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决定由曲靖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负责对该案立案侦查。

 

2012年  3月15日,专案组派工作组赶赴广东,在广东省云浮市公安局、罗定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查明涉案可疑油脂系罗定市“谭井梁记猪油厂”用肉类的废弃物生产的工业用猪油,不能用作食用油。3月16日,专案组通过调查发现涉案油脂已经进入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食用油生产线,该公司此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有用大量“工业用油”生产销售食用油的犯罪嫌疑。3月18日,在省厅的直接指挥协调下,曲靖市公安局从市局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公安局抽调近80名业务强、技术过硬的办案民警组成的专案组负责专案侦查工作。当日,专案组通过外围调查、核心涉案人物抓捕审讯、技术侦查等多种措施获取到大量有效证据后,选准时机、果断行动,分别在昆明、广东、广西、四川等地开展抓捕工作,先后抓获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某,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吴某,以及公司其他主要涉案财务、管理、采购人员共28名犯罪嫌疑人,查封生产区内涉案油脂1040吨,扣押涉案电脑10台、涉案购销合同200余份、各类账本、转账凭证、过磅单等书证150余箱(重约3吨),扣押涉案款项1600万元。随后,专案组以云南、广东、广西、四川等地为重点突破口,在各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迅速组织开展全案的侦破工作。

 

专案侦查期间,公安部及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公安厅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专案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公安部和云南省公安厅分别将该案列为全国食品安全特别督办案件。破案后,公安部专门给云南省公安厅及曲靖市公安局发来贺电。

 

2012年  5月18日晚,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违法加工食用油脂的情况。昆明市质监局责令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召回流入食用油市场的全部涉案油脂。

 

2012年7月25日,赵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3年8月14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依法判决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5年的有期徒刑,涉案公司罚金总额人民币3亿余元。

 

玉溪“百花草堂”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3年3月6日,玉溪市红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玉红药涉刑移送[2013]030401号)。移送书反映,自2007年以来,红塔区“百花草堂”黄兴诊所长期在没有获得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的审批下,私自生产销售“骨增风湿灵”等药品,涉嫌销售假药犯罪。2013年3月7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将此案立为生产、销售假药案,同时成立“百花草堂生产、销售假药案”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过专案侦查员近一个多月时间的秘密调查,涉案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控制的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加工、仓库、销售窝点全部摸清。为彻底摧毁这个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团伙,专案组在上级机关的直接指导和协调下,制定了周密的收网方案,从2013年4月3日开始,抽调精干警力数十人,历时8个多月,辗转全国30多个省市开展抓捕和和调查取证工作,最终成功抓获涉案团伙犯罪嫌疑人17人,捣毁加工、配制、储存、销售假药窝点7个,查获涉案草药、西药、半成品、成品药40余吨,查扣涉案现金、存款、房产、车辆等总值9000余万元人民币,查获犯罪嫌疑人持有的各类枪支10支、气枪子弹115398发、小口径步枪子弹1020发、弩1支,各类刀具336把。 

 

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1988年,黄某从昆明海口化建公司退休回玉溪,在云溪宾馆旁(原西站北路6号)租了一间铺面开设“百花草堂”诊所。1997年,黄某及其妻子吴某带其自制药品“骨增风湿灵”到辽宁丹东参展回来后,谎称其药品得金奖并获国家专利。黄某通过以上手段,骗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信任,批准其在自己诊所内临床实验使用“骨增风湿灵”中药制剂。黄某于2007年死亡后,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百花草堂”被注销,但他的家族成员在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情况下继续使用“百花草堂”名称开设诊所,并长期生产、销售“骨增风湿灵”等药品至案发。

 

经深入调查和药品检验证实:黄某及其家族成员生产销售的“骨增风湿灵”等10种药品,均采用草乌为主要原料,在加入其它种类中草药后制成粉状,并按一定比例与地塞米松、强的松、消炎痛等激素类西药混合,搅拌均匀后,每包称重150克用塑料包装袋装袋制成成品。通过现场销售、邮政投寄等方式,以每包60元的价格销往国内外。地塞米松、强的松、消炎痛等激素类西药属国家明令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如患者不在正规医生的指导下大剂量使用,对身体将造成较大伤害。

 

2014年10月20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对“百花草堂”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中的吴桂芳等7名主要罪犯作出一审判决,相关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3月23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其中,罪犯吴桂芳、牟玉红、黄海俊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一百万元;罪犯黄兴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罪犯李应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罪犯袁林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罪犯周吉梅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一万元。公安机关扣押、冻结在案总值9000余万元的涉案财物及枪支等其他涉案物品被依法没收。

 

曲靖王忠万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3年7月,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治安大队民警通过走访摸排和信息化手段,成功锁定了一个外号叫“曲靖死猪王”的嫌疑人,该线索上报市公安局后,引起了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市局决定由治安支队牵头立案侦办,抽调市公安局和相关县、市、区20多名警力成立了“7?15”专案组,李党荣副局长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经营,专案组于7月20日凌晨调集了100多名警力,在麒麟区、沾益县、陆良县、富源县、宣威市同时收网,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名,主犯王忠万等人无一漏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忠万伙同叶嗣贞、叶嗣辉,自2010年初至2013年7月间,分别从沾益、麒麟、陆良、富源等地的犯罪嫌疑人陈双和、付仕林、展二春、蒋利昌、余华宁等人处,收购病死猪共计150余头,  11.95吨,私自屠宰后,一部分在他家在农贸市场的摊位上销售给群众,一部分掺杂老母猪肉、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等其他猪肉销售给“过桥园米线店”、“香有余冷冻食品配送中心”、“野山药火锅店”,刘国林、李红梅等人共45.47吨,获利45.56万余元。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省公安厅特别督办案件,现已侦查终结,案件共移送起诉13人。2014年7月21日,麒麟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王忠万等13人分别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20万元至8000元。

 

曲靖王崇岗、王加见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5年4月2日,曲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加见通过邮政快递帮助一个河南人向外地邮寄药品,这些药品没有产地标识,没有国药准字号,怀疑为假药,案件经初查后,于2015年4月7日立案侦查。经专案组深入调查发现,河南人王崇岗不定期将各种涉案假药邮寄给王加见,然后王崇岗指示王加见向全国各地客户邮寄涉案假药。

 

2015年5月8日,专案组在曲靖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加见,并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王加见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检查,执法人员共在其住所中搜查出26箱,共计2100余瓶涉案假药,寄售药品账本2本、快递邮寄等若干份。查获的涉案假药类型为没有产地标识,没有国药准字号或假冒河南健源堂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神奇制药厂的“风湿骨友灵”、“夏方风湿敏胶囊”、“高效骨痛康”、“特效风湿关节炎胶囊”等10余品种。查获药品经送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全部认定为假药,经送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药品中均不同程度地含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激素成分,如:醋酸泼尼松、布洛芬、双氯芬酸钠等。

 

为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王崇岗抓捕归案,专案组在厅治安管理总队协调指挥下,数次派出抓捕小组前往河南省开展工作,因该犯罪嫌疑人此曾在居住地被辖区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反侦查意识极强,曲靖专案组通过深入工作,在付出较大人力、物力后,于7月26日将该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该案经审查明:自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崇岗通过上门送药试售或电话宣传方式向多省区的药店、私人诊所推销涉案假药,建立客户群后,安排犯罪嫌疑人王加见在曲靖向全国各地客户邮寄药品。公安机关查获及证实已售涉案假药数量达数十万瓶,涉案金额400余万元,案情涉及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浙江、福建、安徽、广西等多个省市。

 

目前,该专案已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王加见、王崇岗已被依法执行逮捕。为彻底摧毁假药犯罪网络,阻止假药对人民群众健康的进一步侵害,涉及云南省12个州市的案件线索经省厅治安总队部署,已基本完成核查打击工作,全省共立破涉及王加见、王崇岗销售假药刑事案件18起,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20人。涉及贵州等省的案件线索,经公安部协调相关省区已开展核查打击工作。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与安全相关的事绝不能开玩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
他们如果开玩笑,绝对是“国际玩笑”
编者按:他们是公安机关一个很有特点的警种,公安局
老党员“吴大爹”
嘭嘭嘭……一串震耳欲聋的连发枪声后,上组撤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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