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8日在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7.02.2019  09:29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拉玛·兴高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依法履职,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努力实现新作为、展现新气象。

一、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职有机统一,不断增强维护核心的行动自觉

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在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努力做到政治上保持定力,履职上精准发力,工作上形成合力,全面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努力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深化学习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在提高能力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依法履职行权、开展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专题讲座15次,调研送学9000余人次。

努力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和依法履职尽责的表率。始终把人大各项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确保在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选举、任命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组织保障。对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作出决定,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强化预算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促进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国有资产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共向市委请示报告30件次。坚持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有机统一,围绕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依法作出嵩明撤县设市、与德国迪岑巴赫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等决议决定13项。坚持党管干部、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次。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开展稳增长、河长制、文明城市建设、脱贫攻坚督查150余次。

努力做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推进“两个机关”建设的表率。始终坚持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把从严管理、提升能力,作为固本强基的重要抓手,务实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理论武装,践行根本宗旨。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和“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市级机关党建工作和示范带建设观摩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队伍教育,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办法,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引领有机统一,努力聚集跨越式发展的新动能

常委会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自身改革与全市改革统筹推进,理念创新与实践创新相辅而行,努力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在新的起点上迈出新的步伐。

以改革推动发展。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找准依法履职的突破口,助力全市重点改革任务稳妥推进。加快建立符合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和改革创新要求的法规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改革发展中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保障作用。支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和32家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满意度测评,对排名后四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约谈,推动政务服务质量、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升。围绕东川长远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拓宽东川发展空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扶持,促进北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以落实促进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人大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主动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准确把握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机构设置新变化,落实市机构改革方案,开展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调整常委会工作机构相关工作,努力实现机构职能设置更加科学、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制定出台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对不依法履职尽责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予以撤职的制度规定,强化人大监督刚性,合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调研起草并报经市委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市、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全覆盖。

以创新激发活力。坚持解放思想,改进方式方法,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积极稳妥开展“微创新”。创新立法机制,修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并依法提交本次大会审议,制定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完善监督方式,制定质询办法,探索运用市区人大联动质询、分阶段跟踪检查、约见约谈、专项工作评议等全链条监督新模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与兄弟州市人大共同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共同推动解决跨区域性重大问题;修订代表约见办法,开展代表约见相关副市长和约谈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督促责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制度,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

三、  坚持质量为上、突出特色有机统一,扎实推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常委会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注重突出昆明特色,努力服务昆明发展。全年共制定、修订、废止地方性法规9件,组织开展立法调研16项。

着眼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立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出台实施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步入法制化轨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台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领时代风尚,提升文明程度,实现由“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文明城市”的整体跃升。适应交通路网变化需求,修订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运营管理进行全面规范,推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开展专题调研,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守护城市精神家园。

着眼增进社会民生福祉立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出台实施献血条例,维护献血用血者合法权益,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修订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明确用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实现工资支付治理法制化。完成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价,对修订房地产交易管理、安全生产、不动产登记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着眼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立法。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修订城镇绿化条例,规范调整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行为,加大监督和违法处罚力度,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强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修订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条例,明确保护对象、范围和管理机构,强化底线约束,统筹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作出废止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对修订松华坝水库、九乡风景名胜区、地下水保护条例开展专题调研。协助省人大做好滇池、阳宗海保护等条例修订工作。

着眼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立法。按照“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要求,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开展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立法调研,推动禄劝县文化遗产保护、石林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批准施行,加强对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制定工作的指导,配合省人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工作调研,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着眼法制统一加强备案审查。召开全市立法工作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会,系统总结实践经验,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市十三届人民政府报备的31件规章、2017年报备的6件规章进行全面评审,提出审查建议及时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完成今年报备的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违法建筑处置等3件规章,以及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  坚持围绕大局、精准发力有机统一,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常委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努力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全年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视察调研210次,专题询问2次,质询1次,工作评议1次,约见约谈2次。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强化监督。聚焦水生态综合治理,听取审议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连续第三年围绕滇池流域综合治理开展专题询问,与玉溪市人大联合对阳宗海治理保护开展跨区域视察,合力推动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一体化。滇池水质企稳向好,草海、外海水质均达到Ⅳ类;阳宗海湖体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针对空气质量下降和工作中存在问题,对市住建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不力开展质询,对市政府8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见约谈,持续跟踪监督并组织开展集中评议,推动昆明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为2013年执行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对森林防火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森林资源保护,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安全。

围绕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强化监督。突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对全市政府性债务、或有债务、隐形债务等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全面摸清市属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规模、管理以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有关情况,找准政府性债务风险率高、偿债资源与债务不匹配、投融资平台公司自我造血功能弱等存在问题,从统筹配置资源、锁定偿债来源,促进企业转型、拓宽融资渠道等六个方面提出16条对策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加强债务风险防范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审查批准全市2018年度政府债务限额,推动政府强化债务管理。

围绕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强化监督。高度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首次实行审计查出问题部门同步报告整改情况,审查批准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方案,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高度关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拓宽监督范围,首次实现国有企业、地方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全口径、全覆盖。高度关注对外开放,听取审议发挥外事侨务工作职能、服务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积极推动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和驻外商务代表处设立。听取审议加快建设“中国健康之城”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持续推动全市大健康产业提速发展。

围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强化监督。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对市政府23个职能部门和单位牵头办理的“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开展评议调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政府及职能部门有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努力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少数民族和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促进我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听取审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安机关信息化和智慧检察院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提升司法和司法行政工作智能化水平,切实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听取审议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对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决议,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听取审议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未成年人案件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更加广泛有效。

着力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共与151名基层代表建立经常性联系;建立省、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制度,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联系人民群众9000余户;建立常委会领导联系县(市)区制度,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等重要活动,经常听取代表对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代表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着力提升服务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四级人大代表联动机制,推广代表履职信息平台,加强联络站、工作站和代表之家建设,搭建代表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和依法履职的平台;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推动一批问题的解决。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分三期组织300余名市人大代表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代表履职学习培训,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着力强化议案建议督办的力度和质量。完善提升代表建议办理系统,强化议案办理质量,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调研,专工委持续跟踪督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深化放管服改革2件议案办理完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通过省级验收,继石林之后,禄劝、寻甸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去年人代会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370件建议全部按时办结,5件重点建议办理成效明显。

着力丰富闭会期代表活动内容和形式。组织400余名代表听取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300余人次;组织5个专业代表小组和15个代表活动小组,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脱贫攻坚、滇池治理、城市管理等方面视察调研、专题询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六、  坚持瞄准靶心、尽锐出战有机统一,着力推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和市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民生工程,主动融入全市“1+13”脱贫攻坚指挥体系,认真履行牵头帮扶寻甸县责任,强化对东川、禄劝等县区脱贫攻坚督导,助推全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年共开展18次集中视察、120余次专题调研督查,召开60场座谈会、30次推进会。寻甸县高质量脱贫摘帽,荣获国家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东川区、禄劝县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已向省级申请贫困退出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荣获全省2018年脱贫攻坚“扶贫先进集体”称号。

聚焦责任担当助推脱贫攻坚。强化统筹协调,督促132家市级单位挂实包实,每位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1至2个贫困乡镇,机关全体干部挂钩帮扶4个贫困村232户贫困户,与8个贫困村党支部结对开展“党建扶贫双推进”,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与贫困户结对精准帮扶。强化人大监督,针对资金到位不及时、农村危房改造推进缓慢、产业发展可持续性不强等重点问题,连续三年开展专题询问。强化社会动员,积极协调驻昆部队、大专院校、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和各界人士参与全市挂钩帮扶,实施“6个16”帮村帮户帮扶,组织6个行业共96家单位,筹集资金1.9亿元,点对点精准帮扶寻甸县16个乡镇。强化动力激发,推动出台实施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指导意见,积极落实“三讲三评”工作要求,探索出赶集讲评、微信讲评等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海嘎经验”,有效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聚焦产业就业助推脱贫攻坚。提出“市有产业扶贫意见、县有产业发展规划、乡有特色品牌产业、户有持续增收项目”产业脱贫思路,督促出台实施支持三个国家级贫困县区产业扶贫意见,明确市级财政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对每个贫困县区追加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重点培育10个特色产业。督促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个贫困县区全部入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推动创新结对转移就业模式,督促出台实施主城区精准帮扶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意见,定向定点向主城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63万人,协调促成北京市朝阳区与昆明市签订就业扶贫协议,共向北京等城市转移7200余人。

聚焦住房安全助推脱贫攻坚。针对贫困县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艰巨的实际,督促市政府出台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政策,推动形成“五层级识别、四类型改造、三统筹保障、两强化质量”的“5432”工作法,破解农村危房改造难题,完成13.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三个贫困县区全面消除农村危房。积极推动寻甸罗泊河、禄劝乌东德、东川白鹤滩移民安置工作,推进东川区对门山、起嘎安置点易地搬迁项目顺利竣工验收,全市4.67万农村贫困群众搬迁入住新房。

聚焦教育医疗助推脱贫攻坚。督促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动实施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开设民族班和“阿诗玛班”,累计招录505名贫困地区学生;协调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出资2354万元资助贫困学生4708人;开展系列校地扶贫合作,协调联系10余所高校,与贫困县区开展结对帮扶;推动落实动态归零督查工作法,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组织16家城区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区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建立市带县、县带乡、乡带村的“城带乡”健康帮扶新模式,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提升乡村医疗水平。

一年来,常委会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积极配合开展脱贫攻坚、滇池治理等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加强与各省区市人大联系,立法、监督等工作经验多次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作交流。强化对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大的工作指导。加强理论研究,完成对监察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探索研究等四项课题。加大对外交往力度,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是全体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和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帮助支持人大工作、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全体人大代表,中央、省、市各级各部门、驻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大专院校、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服务昆明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与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组成人员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2019年工作建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更加注重在坚持党的领导中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加注重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更加注重在依法履职中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更加注重在开拓创新中激发工作活力,勇于担当作为,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人大工作要更加与时俱进。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在中央,省、市委的工作大局中谋划人大工作,更好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二是突出地方特色,地方立法要更加有效管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急需先立、特色为重,进一步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立法质量。深入分析立法需求,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注重深化机构改革后的立法修订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社会民生等领域开展立法工作。加强对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监督工作要更加精准到位。围绕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企业面向南亚东南亚“走出去”、审计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聚焦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专项视察。聚焦民生福祉,对食品安全监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旅游市场改革等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村级活动场所、卫生室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情况专项工作报告。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对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保护、滇池阳宗海保护治理、河长制落实情况开展视察调研,适时开展专题询问或质询。聚焦公平正义,听取审议社区矫正、公益诉讼、扫黑除恶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将专题询问拓展到法检两院工作,同时适时听取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代表工作要更加扎实有序。健全完善代表履职工作平台和信息平台,代表活动阵地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活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健全完善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作用。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代表履职档案、通报代表履职情况,探索建立代表述职评议、优秀代表建议和办理工作评比表彰制度,促进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加强对代表的教育引导,分期分批组织代表履职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跟踪督办,提高落实率和满意率。

五是提升能力素质,自身建设要更加充满活力。按照“两个机关”建设要求,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清正廉洁为民的人大机关形象。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做好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调整设置后续工作,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效能。加强人大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强化进取意识,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气象需要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站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站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站在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第一线,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