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声音:云南立法控烟刻不容缓
烟草的广泛流行已成为一个对公众健康具有严重后果的全球性问题。本次“两会”上,杨文惠等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云南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议案”。议案中提到,云南作为全国主要烟草生产地之一,不仅烟草生产销售量排前,烟民数量也非常庞大,青少年吸烟人数不断增加。
据2012年云南省疾病监测点报告,造成居民死亡排名前3位的主要死因(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都和吸烟或吸入二手烟烟雾相关。再过20年,归因于烟草的疾病和死亡比例将达到33%,因烟草而直接耗费的医疗费用将会超出烟草行业创造的税利。
议案提出,近年来,我省不同专业机构针对不同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的研究数据表明,60%至80%的受访者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入过二手烟。其中,妇女和儿童是最大的二手烟受害者群体。
杨文慧等认为,为共同应对烟草危害,我国于2003年11月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6在我国正式生效,表明我国政府已认识到烟草使用对国民健康的严重危害及我国政府对参与国际社会共同控烟的承诺。2006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官方到社会组织都积极投身到控烟履约的进程中。2013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力地推进了我国控烟履约进程,地方控烟立法更呈现“井喷”之势,上海、杭州、广州、哈尔滨、深圳等16个城市已先后修订了原有的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或制定新的控烟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100%禁烟,为全国各地制定控烟条例树立了新的标杆,广东、湖北、辽宁三省还制定了省级控烟立法。为了促进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省也应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制定《云南省控制吸烟条例》。(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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