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代表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3月7日上午,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云南省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全国政协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代表团团长王宁,副团长王予波、石玉钢、李小三分别参加小组会议。
连日来,代表们在认真履职的同时,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以及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王宁在发言时说,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民营经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结合云南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让边疆各族人民更加幸福安康。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深入转变发展方式,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奋力推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经济增添活力动力。
代表们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云南省情和自身工作实际,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实施系列三年行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现高质量就业等,履行好代表职责,发挥好表率作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云岭大地落地见效。
在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时,代表们表示完全赞成,认为这次全国人大会议对立法法进行修改,正当其时,非常必要,对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良法善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代表们提出,这次立法法的修改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取向,体现了对宪法权威的维护和对依宪治国的保障,体现了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特征。
代表们表示,立法法修正草案通过后,将结合云南实际,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对标做好我省相关条例、规则修订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