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记忆中那些难忘的味道
一样的美食,却总有不一样的味道。身边很多同事、朋友常会感叹,吃遍山珍海味,却再也拾不起从前的味道。因为记忆随着时间而沉淀,过去的那些味道里却饱含着回不来的生活和情谊。
我自小在农村长大,是家里的老大,为照顾弟弟妹妹,会做一些家常美味。1984年从部队转业到楚雄州永仁县公安局,先后在维的派出所、永兴派出所、永定派出所、治安大队工作。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我需要经常走村串寨,随时与老百姓打交道,吃“百家饭”自然也成为了工作的一部分。
1985年6月,我被县公安局派驻永兴乡开展案件调查工作。一天,永兴派出所杨所长带我下村。到了白马河村时,已是11时多。杨所长带我到一村民家中,村民找了些芭蕉芋根洗干净,用水放在土锅内,将土锅放在铁三角架上,用火煮熟,盛在大碗里放在桌子上,让我们吃。在我的记忆里,芭蕉芋在老家叫“状元红”,是用来喂猪的,据说又苦又涩,难于下咽。所以不论杨所长如何劝说,我总是说不饿。杨所长说:“你如果不趁现在吃,你今天要饿肚子。”当时我不以为然。后来,杨所长带着我去另外的寨子、村庄调查。一路上,天下着小雨,我饿得眼冒金星。到灰公村时已是傍晚了,杨所长带着我到一户村民家中,村民家盛上了包谷面饭、煮洋瓜、酸菜汤。我一顿狼吞虎咽,这顿饭也成为了我记忆中最难忘的“美味”之一。
火把节是我们彝族人的传统节日,1987年火把节是我记忆中最难忘的一个火把节。那天一大早,我和刚参加工作的民警普贵友到附近村里花了二十元钱买了一只重10多斤的芦花公鸡。鸡杀了用香油、生姜、草果爆炒十余分钟后,盛在砂锅里煮。我用生黄豆米磨成浆,掺水煮沸后,将事先洗干净的瓜尖、白菜切好放入其中,煮熟加盐,口感极好;将小米辣、生姜、蒜捣碎,加盐,拌匀。到了11点多,厨房里飘来一阵香味,我们俩盛了一大碗鸡肉,把其它两道菜一起摆上桌子,对于我和小普这样的“重口味”,吃起来感觉爽极了。这时,派出所来了两个村民要办户口,我们就叫村民一起吃饭。村民也就“不客气”地坐上桌子。我给他们斟满酒,愉快的聊了起来。不一会儿,又来了几个村民,说是要打证明。我又把他们叫来吃饭。说来也奇怪,那天竟然先后有二十多名村民到所上办事,他们都被我叫来吃饭。鸡肉越来越少,我和普贵友将从家里带到单位宿舍的腊肉全部切了放在锅里煮,还是不够,我就到派出所旁边饭馆买煮好的猪肉。村民们酒喝尽兴了,便打趣的说道:“维的派出所有吃不完的芦花鸡肉”。80年代,我的工资每月七十余元,普贵友五十多元。那是永仁县物价可便宜啦!当时活鸡市场价每斤1块五,鸡蛋每个一毛钱。可因为物质较为匮乏,不容易买到。现在回想起来,我和小普还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好笑,他还幽默地说:“那才叫穷大方”。
一晃从警32年了,一切好像就在昨天。那些年,扎根基层,我们和群众同吃同住,亲密无间。记忆中那些味道挥之不去,叫人终生难忘!(作者:楚雄州永仁县公安局民警王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