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准备 提前谋划 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和“十二五”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精心准备 提前谋划 狠抓落实
确保今年和“十二五”减排监测体系
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高正文副厅长在全省减排监测体系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4年12月25日)
同志们:
在2014年即将过去之际,为确保今年顺利通过国家的年度考核,省环保厅高度重视,决定在玉溪市召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培训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以训代会”的方式,认真贯彻环保部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会议精神,做好迎接国家现场核查的各项准备,同时谋划好2015年度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工作。这是一次技术培训会,也是一次工作布置会。刚才加忠处长解读了新环保法的相关内容,孟广智副处长传达了全国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会议精神;下午还要就明年的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进行讨论和座谈。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认真排查、整改补救,确保今年总量减排监测任务的完成
根据国家的通报,截至到目前,我省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的“三条红线”自动监控设施数据有效传输率76.8%、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率96.0%、监督性监测信息发布率98.3%,均达到国家要求。这一来之不易的成绩,凝聚了全省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在座的各位同志们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环保厅党组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你们转达对在第一线工作同志们的亲切问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 少数州市对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工作还重视不够,对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完成任务的艰巨性等认识不足,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还没有建立监测、监察、总量、信息等部门齐抓共管、互联互动的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还有西双版纳州、普洱市、大理州、迪庆州市和怒江州五个州(市)没有达到考核的要求,还需继续努力。 二是 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监督管理工作还有待加强,第三方运行维护不到位。从省环科院11月份巡检情况来看,昆明、曲靖、楚雄、玉溪、红河、文山的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不合格的占26.3%;在质控样和线性误差考核抽测中,昆明市的不合格率为33.6%,曲靖、红河20.2%,楚雄14.4%。另外,日常监察记录和巡检记录中没有反应考核工作的要点,现场检查中没有抓住关键环节,提出的要求和整改措施没有针对性。有的企业还存在因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治理效果达不到要求,通过修改在线监控设施技术参数、加装辅助设施、篡改操作规程等使监测数据失真的违规行为。 三是 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还不能完全满足考核要求,部分州市未按照考核要求及时上报和规范发布监测信息;部分企业不重视自行监测,自行监测信息的发布也不准确、不及时、不规范。
12月24日,环保部召开了2014年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翟青副部长就现场核查、核算的有关工作做了明确的安排和部署。姚国华厅长就迎接国家核查作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紧准备,查缺补漏;加强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精心准备,做好服务保障;严肃执纪,实行问责”的总体部署,并对迎检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做好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现场核查准备工作,我再强调3点:
一要 高度重视,确保过关。虽然2014年我省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的“三条红线”从公布数据看达到了国家要求,但最终还需通过国家的现场核查认定。这是考核工作的最后一关,必须确保“最后一公里”通过。我们不能因准备不足、材料不全、设施运行不正常,使全年的工作功亏一篑。各地要集中精力,调动一切力量特别是监察力量,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在国家核查组到来之前,对照考核要求认真梳理一遍,针对存在的问题,该环保部门整改的、环保部门立即整改,该企业整改的、企业立即整改,要把问题解决在国家核查之前。
二要 查缺补漏,提供支撑。为确保减排监测体系考核的支撑材料和证明材料的完备性,省厅于11月份派出4个检查组,按照国家考核要求对8个州市前三季度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资料的汇总、整理情况作了现场检查;没有现场检查的,也采取送审的方式作了核查。通过检查和核查发现:一是考核资料收集整理不完善,行政管理档案未按照要求进行归档, “一企一档”资料不全,无法全面体现、支撑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工作成果。二是大部分州市没有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的季度报告。三是大部分州市无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备案证明,部分国控企业没有及时更新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的基础信息和监测信息。四是监督性监测档案原始记录不全、监测方法表述不规范、质控措施不完善等,部分州市监测站未对承担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县级监测站开展质控抽测工作。五是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运行还不稳定,校准、校标频次不足。
以上这些问题已经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地。请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楚雄州、大理州、保山市、德宏州、文山州等州市立即开展并完成整改,做到“资料齐全、记录准确、逻辑清晰”,确保现场核查不出问题。
三要 加强排查,解决好现场端的问题。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是保障考核结果得到确认的关键所在。各地要在国家核查组到来之前,督促指导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做到思想准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真实可靠以及台账的完整。
省厅监测处要做好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省监测站要安排人员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州市监测站给予指导,并完成火电企业监督性监测资料完备工作。省信息中心要对监控平台上的信息和历史资料进行清理,确保考核材料的完备性。省环科院要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的现场台帐、设备的比对校验等进行检查,确保台帐的完备、真实,参数的设置、设备的比对校验符合相关规范。各国控企业在国家现场核查之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核查时要沉着冷静、应答如流。
二、认清形式、明确任务,确保 “十二五”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任务的完成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15年既是年度考核,又是对“十二五”的全面考核,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作为总量减排的一项基础性、前置性的工作,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因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80%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95%”三条红线,只要有其中任何一条出问题,就判定总量考核不通过;加之考核实行“日常化、网络化和过程化”,把减排监测体系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网络实施全过程监控,更加注重细节和过程,对考核结果的支撑材料和证明材料的完备性、前置性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其监测体系工作作为第一要务,采取有力、有效的过硬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保障考核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特别是要充实加强减排监测体系监管队伍(目前16个州市中,仅有6个州市设立监测科负责监测及考核工作),要加快支撑“三条红线”的基础建设,尽快建设州市监控中心,为信息发布和传输搭建平台。
(二)确认名单,摸清底数
根据环保部下发的《2015年云南省国控企业污染源初筛名单》(征求意见稿),2015年我省共有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477个(重金属污染源除外),比2014年新增198个,增幅达到54.8%。同时,2014年国控名单中有68个污染源未纳入2015年初筛名单(即退出考核统计基数),变化幅度达到18.8%。这意味着2015年全省的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工作,首先要完成近两百家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建设任务,才谈得上保证有效传输率合格的问题,这将给“三条红线”任务的完成带来巨大压力。虽然我们已积极向环保部作了汇报,争取将已关闭、已停产、规模小、季节性排放的企业剔除名单,但是否被采纳还需等待。各地可以根据清单先摸清可能新增的国控企业的基本情况,梳理辖区内的污染源,做到心中有数。希望各地围绕“三条红线”要求,及早谋划、及时做好相关准备,避免出现“上半年松、下半年赶”的被动局面。另外还需强调的是:对从国控名单中退出的68家企业,也不能放任不管,要将其纳入省控重点,予以日常监管。
(三)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为确保明年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任务的落实,省厅监测处要尽快将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任务进行分解,要明确政府、环保部门、企业和第三方运维的责任,细化环保部门内部监测、监察、信息和运维监管的职责任务。各级监测管理和技术部门要按照考核要求开展好国控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监测结果的上报以及监测信息发布工作,抓好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审查、备案工作,督促和指导国控重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以及监测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按照环保部19号令和环办发[2012]57号文件的要求,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建设,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现场端的监督管理以及上报季度监督检查报告,对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运行维护不到位、数据失真、涉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使用年限长、运行不正常、数据比对通不过的自动监控设施实施强制淘汰。省环科院要加大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巡检力度和频次,提高巡检质量,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监督第三方运维机构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对巡检过程中发现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数据失真、涉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并保全好违法证据。省信息中心要督促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和数据传输工作,切实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信息传输平台、数据修约、证明材料备份以及省级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数据稳定上传,并做好信息的统计工作,推进州市监控中心的建设工作。只有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加强指导,搞好服务
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管理工作,而自动监控设施,无论对环保部门还是对企业来讲都是一项新的内容。各级环保部门不仅要督促企业做好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安装,把自动监控设施作为污染治理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环评和“三同时”过程中加以落实,在日后的运行中加以监督检查;还要在全过程中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政策咨询,答疑解惑,搞清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建设任务的完成,确保自动监控设施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真实可靠,为环境监管提供快捷、有效的科学依据。希望各地加大对自动监控设施基本原理、监测方法和设施操作的培训力度,使涉及此项工作的各部门和企业的环保人员尽快熟悉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操作规程,做到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工作有效。
(五)掌握要求,狠抓落实
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既是管理工作也是技术工作,涉及面广、综合素质要求高、考核规则明细繁杂。各地要不断组织对考核规则的学习,使其掌握要领。为便于大家的学习和掌握,省厅监测处要根据国家考核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尽快整理、归纳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的清单下发,以便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熟悉把握好难点、重点、要点。省环科院也要整理出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技术清单,指导好州市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照管理和技术要求的“两个清单”,学习熟知管理和技术操作的要求,弄清搞准考核材料准备、现场核查的内容,逐一排查、逐一整改、逐一解决,确保考核任务的完成。
(六)强化法制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进一步强化了依法治国方略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的作用,要求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定事项必须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新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部门基本法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新环保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必须执行统一的监测、考核及统计办法。就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工作来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维护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并及时规范上传和公开监测数据,已成为企业法定的责任。新环保法在授予环保部门监管权力的同时,也加重了责任追究,对严格执法、严格履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未及时查处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些规定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各级公职人员和企业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
(七)沟通汇报,整体推进
监测体系考核虽是总量减排考核的分项内容,却涉及数百家企业和环保系统内的很多部门。环保系统必须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要清醒认识到:如果国控企业不作为、不当作为、不及时作为,如果环保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指导服务不得力、监督性监测不落实,如果现场核查时设施运行不正常、支撑材料不完备、数据上传和公布不规范,就会影响一个县的工作,就会拖累一个州的后腿,最后就会制约甚至颠覆全省的总量减排工作。因此,我们要加强环保与企业间的内外沟通、环保系统内各部门间的左右沟通、环保系统内层级间的上下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及早发现问题,即刻整改落实。同时,要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当地政府领导、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帮助和理解。只有点面结合、整体协调、全面推进,才能确保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任务的完成。
(八)廉洁自律,风清气正
新环保法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全省监测系统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始终坚持“科学监测、诚信监测”,要建立健全监测质量控制保证体系,严格点位布设、样品采样、样品运输、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上报五大环节的操作规范,严格遵守实验室负责人审核、质量负责人审核和授权签字人审核的三级审核制度;要加强监测人员职业守操教育,尊重事实、尊重科学、尊重数据,不被人指使、不受人胁迫、不为利益所动,坚决杜绝监测数据“被达标”的行为,坚持“出真数、不出假数,干实事、不图虚名”,自觉维护监测系统的权威性、公信力和执行力。近年来,随着监测地位的提升,环境监测已被列为环保中廉政风险的重要环节。环境监测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我们要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廉政教育和反腐败建设,筑牢思想防线,算清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自由帐、亲情帐、健康帐“七本账”,时刻牢记“常修为政之德、力戒权利滥用、珍惜政治生命;常怀律己之心、力戒放纵自我、珍惜荣誉名声;常思贪欲之害、力戒见利忘义、珍惜家庭亲情;常弃非分之想、力戒浮华攀比、珍惜平凡生活”,顶住诱惑,管住手脚,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类监测经费必须严格按要求使用,要经得起审计。在监测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和监测行为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廉洁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同志们,这次会议就是要解决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今年怎么看、明年怎么干、措施怎么办”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自查自纠积极迎检;另一方面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迎难而上,确保今年和明年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三条红线”考核任务的完成,为“十二五”全省总量减排工作圆满收官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最后,祝同志们新年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