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1.63亿元资金 盘龙区一村民将受审

25.05.2016  12:55

      近两年,民间借贷的话题层出不穷,常常听到有关资金链断裂后老百姓投进去的钱收不回来的案件。发生在昆明市盘龙区回龙村的这起案件就是其中的一起,作为一个拆迁村,很多村民把拆迁补偿款投给了郑某,郑某再以更高的月利息借给房地产公司,赚取中间差价。近日,郑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批捕,涉案金额高达1.63亿元。目前,该案已移交给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1年底,郑某还拥有自己的一家商贸公司,销售pv管、线管、地板砖等,但如今,郑某非但没有公司,名下一套30余平方米的房子和一辆奔驰车都被抵押过户给了别人,银行账户里也没钱,即将面临法庭的审理。

  郑某是在开公司做生意期间认识了一些房地产商,当时他想入股房地产公司,但郑某觉得自己是门外汉,“吃不了这碗饭”,因此将自己做生意赚的钱借给了房地产公司,赚取利息。

  2012年1月起,回龙村的村民因征地拆迁拿到了补偿款。看到郑某尝到甜头,村民们便纷纷将手头的钱借给他,郑某向村民们支付本金2%至3%的月利息,又转手以本金3.5%至4%利息借给房地产公司及其他个人,他按月将利息支付给村民。

  “借出去的钱大多数都借给房地产公司了,有些是借给个人。”郑某交待,其中有5860万借给了丘北一家公司,收本金4%的月利息,一共收了600万的利息,本金一分都没回来。

  好日子并不长久,2015年3月开始至今,借款人就没有收到利息了,多次催促无果后,有人听到了“资金链断裂,钱收不回来”的风声,便陆续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已有300余人报案。去年3月,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了情况。

  “在查办案件中我们发现,郑某在这几年中并没有明显的挥霍行为,其绝大多数资金都被借出去,至今未收回,名下也没有资产。”办案检察官表示,郑某是属于回龙村“先富起来的人”,但因其不懂法律,现在即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提醒:

  拆迁户在面对拆迁款时,要树立正确的财富观,首先要科学理财,投资要做到知法、守法、懂法,注意资金安全,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其次,不能坐吃山空,仍然要勤俭致富,提高自身的创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