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非法集资4.7亿余元 白占江一审被判无期
新华社昆明3月12日专电(王研、戴礼文)记者12日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当地影响极大的白占江集资诈骗案已由红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白占江因非法集资4.7亿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其超额返还给3名集资人的2000多万元将予追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白占江198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2年间,白占江虚构其经营稀有木材、药材、土产、金属及边境贸易等事实,隐瞒借款用途真相,以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先后向李翔等32人非法募集资金达47193万元人民币,并将大部分资金用以支付借款高额利息和偿还本金以及购买个人房地产、私用高档车辆、生活奢侈品供自己及家人挥霍使用。截至案发,白占江共计超额返还3名集资人2289.98万元;至案发时尚欠另外29名集资人的8146万余元集资款未返还。白占江于2012年12月24日到红河州公安局投案。
据一位受害人称,2012年11月20日,白占江分别向其借款200万元、150万元,并许以高息。两个月之后,就在要还款的时候,白占江失踪,于是自己就报了警。记者了解到,不少人为获取高额利息把钱借给白占江,警方调查其承诺的最高利息曾达月息30%。白占江在当地生活奢华,光是车就有玛莎拉蒂、奔驰等10多辆,还有2套别墅和7个铺面、宾馆及住宅等。
法院认为,白占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从事边境贸易、房地产业等各种事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借款、邀约投资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集资后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与其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且肆意挥霍集资款用于购买豪车、高档住房等,致使巨额集资款不能返还,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但鉴于其自首情节,可以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判决:白占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超额返还李翔的1654.72万元、刘东升的57.4万元、梁雪峰的577.8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其余涉案财物及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白占江在宣判后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