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社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由21项精简到7项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省人社厅针对“群众办事难、审批程序繁、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将省人社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1项精简到7项,精简率达66.7%,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中,全省人社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网上服务大厅,省级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内部事项全部转为内部管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优化便民服务。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切实降低就业创业准入门槛,全省人社系统自行设置的20项准入类技能职业资格全部取消,对国家明令取消的272项职业资格证全部落实到位。
同时,省人社厅通过全面“清权”、依法“减权”、依法“确权”、依法“制权”4个步骤,制定并发布人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涉及权力事项171项、责任事项1489项、追责情形1249项,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工作中“法”与“权”的关系,确保权力与责任的对应没有弹性,做到权责统一、有章可循,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针对我省山区众多、交通基础薄弱、群众出行不便的实际,省人社厅以人社服务群众“五个不出村”为目标,即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不出村、就业服务不出村、社会保障事务办理不出村、权益保障不出村、金融服务不出村,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通人社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把人社部门的惠民政策、利民措施、便民服务送到村一级。目前,已在全省61个县、6512个村(社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明年将覆盖所有行政村(社区);先后在37所高校、20个产业园区设立了人社服务窗口,实现人社服务不出校门、园区。
为进一步提升人社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省人社厅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对标一流、争先进位”活动,全面梳理和公开人社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大力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规范和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扎实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优化政务环境,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高。
记者 李海球(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