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曲靖市召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的要求,探索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汇集各方力量,落实各方责任,使食品安全责任得到层层落实。12月16日,省政府食安办组织的全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曲靖召开。省政府食安办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本军主持会议并作讲话。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向明在会上致辞并就曲靖市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五个着力”作了大会交流。大理州、昆明市,曲靖市麒麟区、玉溪市红塔区、开远市、凤庆县在会上作了会议发言。
会议指出,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是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根本保障,在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里更是将食品安全摆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要贯彻好《食品安全法》,要实施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要保证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勇敢承担起这份关乎民族未来的政治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重要性,要全面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一是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创新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不断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提高抽检监测数据的使用能力;四是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五是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考核,创新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六是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各项经费,要实施好各类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按照《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要积极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形成制度规范,要紧紧围绕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担当起应有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口支持和指导,也要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的激励和监督机制。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扎实推进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深化探索实践,做好总结推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乐熙蔬菜公司、白石江街道美食一条街、白石江街道食药监管所、前北综合农贸市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省编办、省考评办、省农业厅、卫计委、公安厅、粮食局、工商局、质监局、工信委、科技厅、财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州市食安委主任及其办公室主任以及全省开展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试点工作的23个县(市、区)食安委主任及其办公室主任共1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来源: 曲靖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