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沧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8.10.2015 13:01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以委托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相结合,对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8月至9月中旬,临翔、云县、凤庆、镇康、沧源、耿马、双江7个县(区)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并报送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9月16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又组成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猛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主任,临翔、云县、凤庆、永德、镇康、耿马、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全国人大代表张正武、省人大代表鲁晓东,市人大代表王芳、董新华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在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领导陪同下,深入永德县部分企业、学校、医院、体育馆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就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市人民政府就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现将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公共消防基础、提高实战效能,强化执法监督、综合整治隐患,突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临沧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是根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三是加强消防工作考核检查。市政府每年年初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推动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基础建设,实战效能提升。 一是加大消防装备投入力度。全市各级政府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全市新增器材装备4975件套、装备抢修车1辆、饮食保障车1辆、水罐消防车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业务用车1辆。
二是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2014年以来,全市共新增消防用地167.7亩,新建营房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新建市政消火栓450个,消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三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立了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为辅助、志愿消防队和相关专业力量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完善了全市“一乡一队一车一泵”和“村村有消防队”工程,目前已组建了63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5支企业专职消防队、504支志愿消防队,并配备水罐消防车64辆以及大批灭火救援器材,初步形成了遍布城乡各主要区域的灭火救援作战体系。
(三)强化执法监督,综合整治隐患。 一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近年来,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先后部署开展了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剿火患战役”、“今冬明春”、“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夏季消防检查”等各类消防专项治理活动23次。2014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各类单位1.9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5万余处,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重大隐患整改力度不断加强。认真吸取近年来国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特别是天津“8.12"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挂牌督办全市18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16处重大火灾隐患。目前区域性火灾隐患已整改5处,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13处。
(四)突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一是广泛开展消防法制宣传。以11月份“消防安全宣传月”为主,借助“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防震减灾日”、“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发放传单、开展应急演练、张贴公告、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一法一条例”和消防安全常识。
二是不断创新消防宣传形式。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为目标,大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冬春旱季防火、“生命通道体验”、“九九消防平安行动”、“119”消防宣传月等8个系列宣传活动,10万人次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引导群众热心消防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消防志愿宣传。
其中,凤庆县凤山镇文明社区群众艺术团消防志愿宣传队荣获第二届“全国119消防奖先进集体”,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站播发稿件300余篇条,编印4期《临沧消防》宣传刊,在全市8个县区的主要交通要道设置了不小于20平方米的固定户外宣传牌70块,营造了舆论影响的强大声势。
三是大力加强消防知识培训。将“一法一条例”和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法制培训和中小学教育基本内容,每年举办消防法知识竞赛,定期组织重点单位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和消防知识讲座,分期、分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推行消防执业资格培训,共培训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技术员1000余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致灾因素大大增加,消防工作还存在着以下的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责任落实存在差距。 一些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有的重形式轻实效,未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上升到更高的高度;虽层层签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消防工作目标,但落实不认真、不到位,尤其对重点单位火灾隐患缺乏警觉,工作被动应付、责任追究不力。
(二)规划落实不到位。 一是实施不到位。由于历史欠账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目前全市的消防设施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极不协调、不适应。如永德县体育馆,在消防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
二是消防装备落后。全市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欠账较大,装备结构还不够合理,大吨位、举高、登高车辆和破拆、堵漏以及个人防护等“高、精、尖”的器材装备仍然较为匮乏,不能满足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生物化工等突发复杂火灾抢险需要。
三是公共消防设施缺损严重。全市应有市政消火栓1291个,目前实有934个,缺357个,完整好用的仅780个,完好率为83.5%。
(三)全民消防意识有待提高。 不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重呼救,轻预防,缺乏自防自救和逃生知识,不会使用灭火器具,不会扑救初起火灾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部分小区居民把住房改做私房菜馆、美容养生会所,不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相当数量的自建住宅用作宾馆、网吧、幼儿园、农家乐等,部分“住改商”场所已投入使用且达一定规模,小区消防通道大部分被私家车占用,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农村消防工作比较薄弱。 农村消防隐患突出,部分基层行政村尚未建立消防工作组织机构。一些房屋年久失修、电气线路老化,加之留守的多为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在初始阶段组织有效扑救。
(五)社会火灾隐患比较突出。 一是新老城区交织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城中村数量多,“三合一”、“九小”场所较多,人口密度大,消防设施缺乏,消防车道不能满足要求。
二是部分产业集聚区等大型建筑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问题也尤为突出。
三是商场市场由于历史经济等原因,发展滞后,区域内的经营、生活、仓储“三合一”场所大量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房屋毗连,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缺乏,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完善纵横责任体系。 一是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作为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打造“世界佤乡、天下茶尊、恒春之都、大美临沧”品牌,打造“微笑之城、创业之城、森林之城、洁净之城”四城一体的美丽边城的重要保障举措来抓。
二是要加大对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履责情况督导力度,及时通报奖罚,重点督查是否落实消防联席会议、每半年专题报告工作、火灾形势分析研判等工作制度。
三是要增强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及时通报信息。
四是进一步强化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突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社区、村(居)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作用,尤其要抓好全市339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1家火灾高危单位、178家易燃易爆企业、94医院、748家寄宿制学校、29家敬老院、3家福利院、58家“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社区、乡镇、村(居)委会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
(二)放眼长远,建立跨区域全覆盖灭火救援网络。 一是要在国务院支持云南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发重要桥头堡建设的背景下,以“三线、三区、三化”统筹发展为契机,加大资金投入,及时修编消防安全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使用,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落实到位,及时补建市政消火栓,确保消防水源保障稳定。
二是要针对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欠账较大,装备结构不合理,缺乏大吨位、举高、登高车辆和破拆、堵漏以及个人防护等“高、精、尖”的器材装备,不能满足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生物化工等突发复杂火灾抢险需要的现状进行分析,拿出具体的装备购置计划,优化消防部队整体作战效能。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前全市143处文物古建筑要全部达到消防安全建设基本标准。
(三)创新管理,全面筑牢佤山“防火墙”。 一是要继续推行“两化管理”,创新火灾防控模式。按照社会单位“网格化”和“户籍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要按照《临沧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庄)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标准》要求,建立以75个乡镇综治办、894名村组综治协管员为骨干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确保100%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庄)达到“网格化”建设标准。2015年全市339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100%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要求,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监管能力。
二是要加强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2015年全市85个公安(边防)派出所要全部组建派出所消防警组,招收并下派消防文员配合派出所民警执法,推动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职责,提升派出所消防工作水平。
三是要持续开展隐患大排查,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巩固消防安全“打非治违”、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平安云南”、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系列专项活动成果,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重点整治,全面提升执法服务质量。 一是要继续建立、完善政府主管、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和公安消防机构全警动员整治重大隐患的格局,跟踪督办全市未整改完毕的13起区域性火灾隐患和3起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按时限、高质量整改完毕。
二是对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医院、养老院、大型超市、体育馆、电影院及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底数清、隐患明、措施严”,规范管理体制,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人民、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保持良好的执法形象,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五)全民动员,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建立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因地制宜设置消防宣传牌(栏)、橱窗,借助各类阵地宣传消防知识,广泛发动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
把消防知识课列入学校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计划,中小学消防知识课开设率达到100%,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中小学应当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动学生制定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把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不少于4小时。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粘贴逃生疏散路线图,设置消防宣传阵地、配备宣传教育资料,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大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9日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8.10.2015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