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16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有关问题的决定
30.07.2021 12:00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16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有关问题的决定
(2021年7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全省16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关于下一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 昆明、昭通、保山、楚雄、文山、西双版纳、怒江、迪庆8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任期五年,至2022年一季度任期届满进行换届。曲靖、玉溪、红河、普洱、大理、德宏、丽江、临沧8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由2023年一季度调整到2022年一季度,实现全省16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同步换届。
二、关于下一届应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 全省16个州(市)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再变动;全省16个州(市)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不再重新确定。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0.07.2021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