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 涉及11名干部

13.12.2016  15:07

  12月13日上午,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

  任命单文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厅级),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任命蒙冬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任命马春文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康仲明的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蔡春生的省文化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涛为省文化厅厅长。

  任命滕鹏楚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李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杨为栋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岩罕旺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刘宗根为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