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就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就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加快职业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发展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7日至10日前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玉溪市等地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昨日,执法检查组在昆明听取了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宗委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自1999年以来,我省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政策,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97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7所高等职业院校、39所技工院校、9410所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2013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为贯彻执行好该条例,全省各州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民族地区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发展双语教学,推进民族预科基地建设,对经济困难学生和特聘教师发放补贴,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出席汇报会并讲话。他首先肯定了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要深化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产业、抓民生、抓就业、抓发展的思想,通过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力度、优化职业教育整体布局、加大支持力度等,实现我省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要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政策、经费、人才等发展扶持力度,办好民族学校,努力提升我省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
云南日报 记者 张潇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