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沧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培训班结束时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施志胜 (2014年9月16日)
06.10.2014 18:30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临沧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培训班,经过两天来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积极配合,相互支持,紧张学习,今天就要结束了。下面,我就培训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培训班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举办培训班的目的,是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学习《宪法》、《选举法》、《组织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履职等相关知识,给同志们在任期内依法履职打下一个良好基础,进一步提高新时期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推进依法治市和民主政治建设。
在昨天上午的开班动员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同志亲自作学习动员讲话,并作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辅导。培训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左光荣主任、财经工委梅生主任、农业工委主任杨荣盛、选联工委罗开祥主任分别进行了专题学习辅导。培训班通过领导动员、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努力在提高学习实效上下功夫,达到了预期目的,总体上看有以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举办这次培训班是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全市人大工作大局所作出的决定,是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我市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素质,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办好这次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了举办培训班的有关事宜,并成立了培训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培训工作。映伟主任亲自作学习动员和专题辅导,常委会参训的其他领导注意研究解决培训中的各种问题,确保了培训按计划圆满完成。
无论是会议主题报告,还是专题辅导材料,常委会相关委室和接受授课任务的4位同志全力以赴,作了大量的工作,查阅了大量资料,认真进行准备,为办好培训班奠定了基础。
(二)认识到位,积极参会。 举办培训班前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了关于举办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代表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各位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把此次培训作为强化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的极好机遇,特别是部分代表还是部门或县(区)、乡镇的主要领导,能够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培训的关系,充分认识到此次培训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加培训,达到了计划培训目标。
(三)主题突出,针对性强。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加强学习已成为人大代表的紧迫任务,很多人大代表也希望尽快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这次培训,在内容上重点突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代表对人大工作的运作特点和程序有了更深的了解,较好地掌握履行代表职务的基本方法,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辅导课程安排很有针对性,准备的资料全面适用,对各位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注重细节,服务周到。 具体承办培训任务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抽调的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注重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精心准备,热情服务,为培训工作的顺利举办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五)规格高,规模大,效果好。 此次共有165名新任市三届人大代表、17名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选联工委的领导及选联工委负责人、64名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参加了培训,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2名实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开班动员。合计参训人数达258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同志亲自授课,4名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专题授课,培训规格之高,规模之大,是新一届市人大产生以来第一次,培训所取得的效果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二、培训班的主要收获
培训班始终按照映伟主任的讲话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调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大家普遍感到学有所获,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 通过动员和听取相关知识专题辅导,各位代表和同志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整个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其核心内容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它规定国家机构必须按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并运转。其基本内容由四个方面结合而成:
一是人大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从而要求人大和人大代表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权力。
二是“一府两院”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是人大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把人民委托的一部分权力授予“一府两院”,要求“一府两院”不能脱离或违背人民的意志进行活动。
三是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也就是实行适当分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四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从而保证国家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人大在我国各级国家政权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党领导人民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重要职权。人大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各部门、各行各业、各族人民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人大代表的履职,不仅直接关系着民主法制建设的大局,关系着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必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巩固好、完善好。
(二)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大家依法履职的信心和决心。 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提高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工作者依法履职的能力,力求取得实效,是举办本次培训班的着眼点和立足点。
为使学习内容更贴近大家的工作实际,培训强调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代表履职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安排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若干问题》、《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报告的有关问题》、《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有关问题》和《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若干问题》等5个专题辅导,目的就是让大家进一步掌握依法履职知识,以便结合实际认真思考,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通过培训,大家对政府工作的运行,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体系有了进一步了解,对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过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二个报告的编制有了新的认识,了解掌握了审查三个报告的重点和内容。
宪法和法律把立法、监督、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地方重大事项等重要职权赋予人大,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应理直气壮地履行职权,正确履行好职权。只有学懂、学好宪法,才能保证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通过培训,代表们了解了人大审议“两院”工作报告的依据、性质及其意义,了解了当代中国的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了解了“两院”向人大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了解了人大审议“两院”工作报告需要重视的问题。
人大代表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必须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性。培训班安排了对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及人大代表履职尽责作了辅导。
大家对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新提高;对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认识有新提高;对代表议案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等有关工作的认识有新提高;对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认识有新提高。大家一致认为,辅导内容紧扣如何履行代表职务和加强代表工作的实际,针对性强,收获较大。
(三)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对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培训班始终把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增强学习紧迫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且多数是兼职代表,平时本职工作繁忙,加之受个人专业知识和工作领域的限制,没有更多的时间专门学习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对于当了代表之后该干什么、如何干好了解不多,造成“代表,代表,会完就了”的局面。
此外,各行业选出的代表,在各个岗位上有代表性,但由于行业局限性,对全局、对其他行业了解不多,履职存在片面性。从总体上讲,代表个人的履职能力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通过培训,大家进一步认识到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是法制社会中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直接决定者。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在确保我市“十二五”计划全面实施,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的奋斗中,肩负重任。深深感到形势逼人,不进则退,任务逼人,不学则退,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迫切需要把学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意识。
随着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对代表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的素质、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代表民意,直接决定着决策的质量和效能。通过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是每个代表的重要任务。
(四)通过举办培训班,加深了大家的相互了解,增进了友谊。 市人大代表来自各县(区)及市直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和部门,大家平时很少有在一起学习交流的机会,彼此之间不熟悉、不了解,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之间平时也很少有相互联络联系、学习交流的机会,通过举办培训班,大家学习生活在一起,相互交流、谈学习心得、谈工作体会,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加深了相互间的了解,增进了友谊,开阔了视野。
应该说,在全体代表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培训班已经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当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一个需要在理论学习中不断深化,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探索的重大课题。希望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学习,努力探索,不断有新提高,不断有新收获。
三、对贯彻落实好这次培训班精神的意见
本次培训班,只有短短的两天时间,只能提供一些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大家依法履职和进一步学习打下初步基础。对大家来说,学习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必须坚持每月读一本书,每天利用休息时间,学习一个钟头。通过读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在成就大美临沧的奋斗中,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对贯彻落实好这次培训班精神,我提五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工作的领导。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对人大工作寄予了厚望。这次培训班上,查映伟主任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作了专题辅导,就如何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以及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都提出明确的要求。
各级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要把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各级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培训,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保证,改进和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代表工作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人大意识,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开创人大工作提供保证。
(二)精心组织,深入做好人大代表培训工作。 人大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和程序性都很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是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民族等社会各方面,各个领域的问题,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法律知识、理论功底、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才能依法履行好职责。
因此,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强人大代表的培训,提高素质和履职能力。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素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摆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培训工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在任期内依法履职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明确责任,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构成这一制度的最基本的因素。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的整体效能,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充分行使。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和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人大代表责任重大,使命崇高。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实践证明,哪里的代表工作开展的活跃,代表作用发挥得好,哪里的人大常委会工作就充满生机和活力。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实质上就是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重视开展代表工作,实质上就是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充分发挥每一位人大代表的作用,不断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人大代表多数是兼职,既是代表,又同时担任本职工作。有的担任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职务;有的工作在生产、教学、科研第一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各项职责,真正担当起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要按照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代表工作,为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构筑生态高地,成就大美临沧”而努力奋斗。
(四)优化服务,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做好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增强人大工作生机和活力的客观需要。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代表工作,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执行职务,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发挥代表的职能作用。
代表法是做好代表工作的法律保障。各级人大要把贯彻实施代表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要广泛深入地搞好对代表法和代表典型事迹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大代表、支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良好氛围,在代表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代表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法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代表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进一步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把组织代表学习、开展活动,搞好代表服务工作作为主要职责,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切实的保障。要进一步拓宽代表活动的领域,组织代表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研究解决本地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要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各种调研、视察、检查等工作,注重改进代表活动形式,创新视察方式,丰富视察内容,提高视察效果。要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让代表和群众满意。要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综合素质。 加强学习,是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新要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要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反映人民的意愿,代表人民的利益,就必须把加强学习作为应对各种机遇和挑战的重要措施。学习和探索是没有止境的,任何学习上的自我满足和松懈,都只能导致思想和行动上的落伍。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我们所从事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新知识、新经验层出不穷,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仅凭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已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必须与时俱进,根据时代变化、工作需要充实新的内容。每一位人大代表都有一个不断学习和探索的任务,都应当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人大代表要发挥好作用,不仅要有高于一般群众的觉悟,更重要的是不断提高和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能力,这就需要不断加强学习。
每位人大代表要以这期培训为契机,充分认识学习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加强理论修养,提高理论水平,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承担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各位代表、同志们,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已在具体实践中探索和积累了不少成功做法,我们要不断总结,把成功做法形成制度,并大胆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进而为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提供有益经验,不断开创代表工作新局面。
代表培训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举措。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地方人大的任务越来越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通过这次培训,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今后的具体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到执行职务之中,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构筑生态高地、成就大美临沧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祝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返程一路平安!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6.10.201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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