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志胜: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责任落实 ——2015年3月18日在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施志胜

19.03.2015  12:38
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责任落实 推动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上新水平

——在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施志胜

(2015年3月18日)
 
同志们:
  
      在刚刚结束的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各位代表依法行使权力,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今天,我们召开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精心办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取得较好成效

  2014年,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44件(其中议案转建议5件)。144件建议分别交由市级37个单位和部门办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市级“一府两院”的推动落实下,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代表监督、认真改进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改进工作方法,密切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22件建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144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有86件,占承办总数的59.72%;建议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有28件,占承办总数的19.45%;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有30件,占承办总数的20.83%。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高效办理。 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作为重要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办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办理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政府口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限等,市政府相关领导对重点建议办理作出批示、提出要求。

  在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市人民政府市长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后作了3次批示,同时要求市人民政府每位领导挂钩督办1至2件代表建议。市人民政府领导实际挂钩督办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其中市长挂钩督办代表建议2件。凤庆代表团蒙晓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 多举措保障在校师生安全的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列为市长挂钩督办件抓落实,并以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反应运行体系等十二条措施来保障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健全制度,规范办理。 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结合部门实际,不断探索改进和创新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健全和完善办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签收、交办、承办、面商、回复、督办、归档等各个环节,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市政府督查室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坚持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对承办结果不满意的1件代表建议,市政府督查室责成承办单位反复与相关代表沟通面商,并重新办理答复,确保满意。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坚持态度与措施并举,创新与常规并行,过程和结果并重,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形成了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的良性互动,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实效性不断增强,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实际问题,实现社会民生困难的解决有新的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有新的突破,办理工作的作风有新的突破,问题解决率、代表满意率有所提高。

   (三)强化督办,跟踪办理。 为切实做好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确保办理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如何加强督办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确定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对临翔代表团陈昌斌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临沧市二中进校路进行改造建设的建议》、云县代表团王应森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建设的建议》等22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其余122件由对口联系委室进行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多次要求承办部门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强化办理措施,加大办理力度,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踏踏实实为代表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常委会各位牵头联系领导按照所联系对应督办的建议,认真负责,定期不定期了解承办部门办理情况,适时带领相关责任委室到现场调研指导、深入承办部门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同时通过电话询问、邀请所提建议代表参与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建议承办情况的跟踪督办。在常委会牵头领导的带领下,各相关责任委室对相关的建议、意见进行进一步梳理和排序,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对建议、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工作方案,明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以“四步走”的工作方法全面推动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有的责任委室采取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方式,对所负责督办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有效跟踪;有的责任委室在常委会牵头领导的带领下与承办部门共同到代表驻地与代表进行面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答复代表。

  通过督办,在22件重点督办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有16件,占承办总数的72.72%。临翔代表团陈昌斌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临沧市二中进校路进行改造建设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督办领导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的支持,将该路段其中的374米建设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宽不少于5米,总投资45万元。道路建设改造工程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开工早、进度快、质量好,得到了当地群众和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由各相关委室具体负责督办的122件建议,通过督办协调,承办单位积极主动,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先面商后答复,办理成效较为明显。如梅登昌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临翔区南美营盘至竹笆桥公路的建议》,由于该公路不属于建制村通畅工程,不在国家和省的项目库内,无法争取建设计划,但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由市发改委争取预算内项目资金补助实施,市交通运输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争取省交通运输厅给予项目支持。再如罗百胤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镇康县帮东河中型水库建设项目列入市级“十二五”规划的建议》。经相关责任委室进行督办,该水库已列入全市2014年度100项重点建设项目,目前,镇康县已落实配套资金300万元,已支付项目前期经费219.84万元。

  总之,通过努力,去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得很好。上述只点到了少数办得好的建议,这里就不一一列举。因为去年是新一届人大履职的第一年,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很高,不管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比以往有所增加和提高。但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建议办理工作中也有很多不足,主要是极少数部门人大意识不足、思想认识不足、尽心尽力不足、解决问题实效不足等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强化认识,扎实抓好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今年的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14件,其中议案转建议6件。这些代表建议内容广泛,涉及了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建议的全局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比较强。

  经过分类归口,其中:交通城建类30件,财政经济类16件,社会事业类29件,农林水类27件,公安司法类4件,环境资源类3件,民族宗教类5件。这些建议将分别交由市政府办公室等28家单位或部门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从中选择由临翔代表团陈昌斌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忙畔街道忙令社区忙巩自然村道路进行修缮的建议》等19件建议作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委室进行重点督办。其余95件建议将由常委会对口联系委室进行督办。为做好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虚心接受。 最近,党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有关方面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利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形式。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就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指示,有关部门要虚心接受、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是各个阶层的代表。他们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就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是送上门来的社情民意和对策办法,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有力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是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是接受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机关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完善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虽然有的代表提出的建议反映的只是一个局部、一个层面或者是一个具体的问题。但我们不能认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水平低、层次低、范围小,因而引不起领导的高度重视,从而在思想上懈怠、在行动上迟滞、在落实上随意。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虚心接受、主动认领代表建议,全力以赴做好办理工作,进一步赢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更好地改进和推进国家机关的各项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用心办理。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用心办理。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找到解决建议所反映问题的办法,切实改进工作,使办理工作从“文字答复型”逐步向“问题解决型”转变,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办理代表建议,不是为答复而答复,关键要解决问题。代表提建议的目的也是要解决问题。要建立建议办理前与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会商、办理中与人大代表沟通、办理后向人大代表反馈的面对面办理机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要求,让代表参与办理过程。

  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吸纳代表意见,对能够办理的,要制定措施、拿出时间表,尽力而为、办到最好;对因目前条件限制或时机还不够成熟,需要延后办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办理;对不符合政策或完全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向代表说清楚原因,争取赢得代表的理解和包容,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形成双向互动的良好效果。

   (三)要跟踪落实,耐心回复。 代表建议办得好不好,不仅要答复格式是否规范、回复时间是否合乎法定时限,更重要的是看代表对答复反馈是否满意。答复要按照统一的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分管的负责同志签发,重点建议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应当分别答复每位代表,也可商请领衔代表同意后请领衔代表转复其他代表。要认真总结以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在认真分析、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答复代表。答复要有实质内容,意见要明确,力戒空话、套话,防止“文来文往”的简单答复方式。答复代表,表明建议办理工作告一段落,但并不表明工作已经完成。为什么有的代表建议年年都在提,就是因为我们的工作没有落实,问题没有解决,代表还不满意。

  对于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要耐心细致、面对面地与代表沟通交流,听取代表的意见,搞清楚代表不满意的原因。如果是政策没有说清楚的要加强政策解读,继续详细地向代表阐释,直到代表完全明白为止;如果是调研不够、问题没有搞准的,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真正把情况弄清楚。情况清楚以后,能办不能办,都要反复征求代表意见,反复论证、反复说明,直到代表满意为止。

  三、加强领导,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切实做到不辜负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承办单位的重视,是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各承办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顺民意、促发展的高度,把建议办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办理工作,要坚持班子成员集体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调研、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具体推进、具体落实。要重视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自身的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兑现对代表的办理承诺,拿出有力举措,把每一件建议都办成精品工程,办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 督办是落实答复承诺、巩固办理成果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要当好建议办理工作的“总调度”、“总督办”、“总协调”,切实依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抓好督查落实。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同强化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重点督办、视察督办、审议督办、调研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力度,切实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要推进督办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督办网络。

   (三)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 代表建议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需要参与承办的单位多。各承办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和支持配合,要改变各自为阵的工作方式,加强配合、协调机制的建设。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在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或分别答复代表。意见不一致时,请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各相关承办单位应注重创新办理方式,不断完善协调办理机制,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

   (四)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 每年代表所提的建议往往涉及建设项目的较多,对这些建议,从宏观上看,有宏观调控、区域经济发展布局问题;从微观上看,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问题;从体制上看,有投资体制、审批程序问题。办理这类建议,承办单位可以考虑与建议所涉及的县政府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有关情况,交换意见,慎重研究后,给予认真答复。有些建议经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后一致同意不上的建设项目,可请地方政府部门帮助向代表作出说明,努力提高办理实效和代表的满意率。

  这里还需要强调一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今年的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应当在今年8月31日前将办理意见答复代表,最迟不应晚于9月30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办理,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代表。承办单位对建议的答复,要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督办委室和市政府督查室。

  同志们,代表的建议凝结着人大代表的心血和汗水,建议的办理承载着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盼,建议的落实蕴含着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机和动力。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已经闭幕了,但对于具体承办代表建议的单位来讲,却是新的工作的开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办好代表建议,是国家、人民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任务。希望大家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努力推动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上新水平,为构建大美临沧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