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8人因破坏洱海生态环境获刑
10.03.2016 11:1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日前,大理市两起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案件相继在案发当地公开审理,8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效震慑了洱海流域的环境违法。
这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由大理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巡回法庭连续两日,分别在海东镇中学和喜洲镇海舌公园公开开庭审理,阳光司法,社会各界人士及当地村民共计600余人旁听了两起案件的审理。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在明知洱海处于全湖封湖禁渔期的情况下,仍然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均已经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涉案8名被告中2人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1人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其余5人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全部没收扣押在案的渔具及渔物。这是大理州去年以来第二次对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大理州层层设防,严厉惩治环境违法,保护洱海,已形成了公安环保联合执法,检院法院专设环保机构铁拳介入的有利格局。从去年至今,在洱海流域共对42起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启动实施按日计罚2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起,拘留4人,通过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整治,推动洱海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道路。同时,今年1月份启动了洱海流域的保护治理联合联动执法行动,各部门齐抓共管,上下协同,开创了新阶段洱海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0.03.201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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