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警高支队发布高速公路出行安全提示

19.02.2015  13:58

    新华网云南频道2月19日电(记者 王研)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17日发布了高速公路出行安全提示。

    一是提前进行安全检查。上高速公路前请对汽车刹车系统、轮胎磨损程度进行检查,避免出现紧急制动刹车不到位,或因轮胎气压问题导致爆胎,因为这足以致命。请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夜间行车。切莫酒后驾驶、超员上路、客货混装、争道抢行。

    二是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无论是普通道路还是高速公路,驾乘车辆都应系安全带,后排乘客也不例外,遇紧急刹车或事故时,可以挽救40%以上的生命。

    三是切忌疲劳驾驶,最好每隔2小时驶入服务区停车休息一段时间。邀约结伴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等人是重大安全隐患,千万不能在高速公路行车道或者应急车道上停车。

    四是高速公路超车一定要谨慎。超车前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只能使用相邻的左侧车道,不要养成从右侧超车的坏习惯。打转向灯后先观察后方道路情况,确保安全后加速并保持与前车约1.5m的横向距离,超越前车后留有足够距离并入行车道,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五是提前了解行车路线。高速公路驾车因道路不熟或不小心错过了出口,千万不要倒车、逆行或者紧急停车,错过出口后最正确的做法是到下一个出口下高速然后返程。

    六是小陋习埋大隐患。有些司机在驾驶时吸烟、吃东西、接打手机、抛洒垃圾,可能会分散驾驶人注意力引发交通事故。

    七是谨慎通行长下坡路段。务必减速慢行、谨慎驾驶,重载货车要使用低速挡,利用发动机牵制作用、缓速器等共同控制车速,避免长时间踩踏制动踏板导致车辆制动效能降低,甚至制动失效。

    八是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点,打电话报警或者按照快处快赔规定处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