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提醒车主:小车“背”单车小心接罚单

16.10.2015  10:55

轿车驼单车(上)、微型车拉菜(下) 交警供图

    近年兴起的自行车骑行热,让一些有轿车的骑友打起了“走得更远”的主意,不少车主在小型车车尾安装支架,固定悬挂自行车。但这么“拉风”的造型,是要被罚款的。昨天,高支队民警介绍,一辆在车尾安装支架、“汽车背单车”的小轿车,因“客车违反规定载货”,就被寄出了50元的罚单。

     镜头一:

    车尾挂自行车被罚50元

    每到周末,昆明人自驾车经昆石高速可前往石林、澄江、阳宗海等风景优美的地方游玩,喀斯特地貌中的羊肠小道、水边的鹅卵石小径,都是骑自行车的绝佳场所,为了给旅途增添情趣,一些昆明人到汽车装饰商店请人在小车尾部安装能悬挂1-3辆自行车的支架。

    昨天,昆石高速交警大队指挥分中心民警李艳平调出一张卡口抓拍到的“轿车背自行车”的违法证据,他说:“这辆蓝色轿车属于载客汽车,不应该自我进行改装,在车尾悬挂自行车,会改变车辆的平衡,自行车如果脱落会给后方车辆造成较大伤害。所以,按照‘客车违反规定载货’这一规定,支队发出处罚通知,罚款50 元。

    交警提醒:有骑行爱好的驾驶人,车辆大一些可以把1辆自行车放在后备箱,可千万别再在车尾支架悬挂自行车,这是危险的违法行为。

     镜头二:

    客车内明显装货要处罚

    昨天凌晨0点44分,位于昆石高速昆明方向科技园立交的卡口,抓拍到一张微型客车驾驶座位后方明显拉载蔬菜的照片。民警李艳平介绍:“昆石高速沿线很多农民种植花卉、 蔬菜,凌晨2-4点有很多微面走昆石高速前往各批发市场,他们一般拆除微面后面两排座位拉载货物,这张拉蔬菜的照片非常明显,将因客货混载被罚款50元。

    李艳平还调出了几张微面照片分析说:“你看这张,驾驶座位后面显得杂乱无章,但是不能明显看出到底拉载的是何种物品,这种我们一般不处罚。但是,可以明显看出驾驶员没系安全带,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上不系安全带处罚50元、记2分,由于是非现场执法,2分就不扣了,50元处罚车主是要交的。

    从屏幕上显示的一连串没系安全带的照片可以看出:80%以上是微面、小货车。

    交警提醒:采用高速公路上的卡口设备,每辆车经过时都会被抓拍一张照片,因是正面抓拍驾驶室的情况,抽烟、打电话、客货混载、没系安全带等4种情况一眼就可辨认出 ,所以,这些照片都将作为证据,邮寄处罚通知书给车主,抽烟和打电话处罚100-150元;客货混载和没系安全带处罚50元。(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黄朝红)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