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出行 云南省交警总队发布21条安全提示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出行需求激增,而且今年“十一”期间,高速公路将继续施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车辆集中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增多,交通安全压力不容忽视。为此,云南交警发布节日出行安全注意事项。
节日出行注意事项“二十一条”
一、交警提示,运输企业要把好节日安全关口,充分利用GPS装置纠正驾驶人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GPS装置发生事故的,要严肃倒查责任。
二、交警提示,饮酒会导致人的视角变窄、判断失准、反应迟钝。中秋、国庆走亲访友、朋友聚会时,请您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三、景区道路坡陡、弯急、车多,交警提示,景区驾车一定要靠右行驶,切记不要驶入逆行,不要超速行驶;下山路时切忌空挡滑行,停车观景一定要拉好手刹,防止溜车。
四、交警提示,假期出行前应提前了解天气信息,留意交通广播、道路电子显示屏的提示信息;雨天道路湿滑,轮胎附着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延长,行车遇到雨天时,应注意观察路面,减速行驶。
五、在车辆高速运行状态下突然减速、停车,惯性力会使儿童与车内物体发生碰撞,严重的会造成骨折。交警提示,假期全家出行,请让儿童坐后排,有条件的要配备儿童专用安全座椅。
六、秋冬季节,高速公路易发团雾。交警提示,高速路驾车遇团雾,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速驶入最右侧车道,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或进入附近服务区暂避,等待团雾消散,如已进入团雾区,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近光灯,切忌就地停车。
七、超员会导致车辆载质量增大,制动距离加长,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并会增加事故的危害后果。交警提示,长假出行,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
八、自驾长途出行,切忌疲劳驾驶。若感困倦、视觉模糊、精力不集中,请及时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交警提示,停车是为了更好前进,休息是为了平安到家。
九、节日期间,车流量骤增,交警提示,如遇车行缓慢,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不要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以免发生交通事故,给旅行的道路“添堵”。
十、研究表明,驾车时接打电话导致的安全风险是正常驾驶的4倍。交警提示,驾车行驶中,不要接打电话、抽烟,严防分散注意力,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十一、车辆行驶速度越快,驾驶人的视角越小,反应时间越短,制动距离越长,遇有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提示,“速度不是第一,平安才是终点”,长假出行请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切勿超速行驶。
十二、驾车时,如遇障碍物或突发险情,请立即制动减速,尽量保持车辆平衡,切忌急打方向。如遇车辆前轮爆胎,请缓抬油门,双手紧握方向盘,尽量保持车辆行进方向不变,依靠车辆怠速减速停车,切忌紧急制动,避免翻车。
十三、驾车回乡探亲,行经农村道路时,请注意观察路况,不超速行驶,弯坡路段勿违法超车。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十四、假期高速免费通行,车流量大、交通流状况复杂多变。交警提示,大型车辆驾驶人请靠右侧车道行驶,不要长期占用快车道,影响其它车辆通行;不得随意变更车道,如要超车,超车后要及时返回原车道行驶。
十五、节日期间,农村地区婚庆喜事、亲朋聚会、进城购物出行增多。交警提示,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三轮汽车、拖拉机、货车、超员面包车等车辆出行。
十六、数据显示,高速公路5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出口附近。交警提示,驾车驶离高速公路时要精神集中,提前减速变更车道,切忌临近出口急变道、急刹车,甚至停车、倒车!
十七、交警提示,节日驾车出行,请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尽量白天赶路,如需夜间行车,请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请将前大灯转为近光灯,避免造成对向来车眩目引发事故。
十八、交警提示,驶入高速公路隧道前应提前减速,开启大灯,注意隧道前的信号;进入隧道后应按车道行驶,不要随意变更车道和超车。
十九、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免费时段以车辆驶离出口车道时间为准,司机朋友应根据车程远近,计算在不超速情况下到达收费站所需时间,适当放宽,从容驾驶。
二十、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交警提示,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检查人数,告知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要求。乘客应按照驾驶人提示安全乘车,并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告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十一、“十一”长假首末两天,重点城市周边景点、交通要道将出现车流高度密集,易导致事故多发。交警提示,“十一”假期举家出游,安全第一,请您注意交通安全,提前熟悉路况,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