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河口交警创新工作方式做好农村客运规范化监管
为今年以来,云南河口交警紧密结合当前平安通道建设,以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求为出发点,围绕“三个重点”,切实解决全县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扎实推进农村客运各项工作,促进农村客运又好又快发展。
建立常态化的管理队伍,是推进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我县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体系的必由之路。为加快乡镇交管站建立点,形成完善的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河口交警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汇报当前农村客运规范化监管工作情况,同时积极主动筹措按“四有”标准建立乡镇交管站和按“一村一人”标准聘用交通协管员的工作。乡镇交管站在督促村组工作的同时,针对节假日、周末、赶集等出行量较大的时段,负责对农村客运市场秩序、非法营运,以及农村客运站点源头安全进行监管。
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村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河口交警秉承“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理念,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对农村客运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认真排查,特别是对农村道路的“地毯式”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横行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立辖区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台账,涵盖具体路段信息、隐患描述、图片等。同时对以往已排查治理的隐患路段,结合事故分析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或治理未达安全标准的,继续加大督促落实,严肃杜绝因排查不到位,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
通过建立农村客运监管委托执法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河口交警要求各乡镇负责落实对辖区内通行客车的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完善交通安全标志、警示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优化调整警力布局,加强路面交通安全监控,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管部门切实加强客运源头安全监管,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安监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帮助各乡镇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同时大队积极主动与道交委成员单位协作,强化农村客运市场的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单位的“属地管理”安全责任,明确营运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县安监局、县运管所、农村交管所、辖区派出所、村民委员会以及村民的具体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建立以“安全为中心”,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净化农村客运市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