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与亚欧各国的友好交往和互利合作,省商务厅将继续组织我省有关企业参加2015年8月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的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背景 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决定了新疆是我国西部的战略屏障,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地区,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是搭建新疆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平台,是促进我国与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国家的长期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渠道,对拓展与中、西、南亚和欧洲各国全方位、多领域的经贸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推动形成我国“陆上开放”和“沿海开放”并进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发挥新疆在向西开放过程中的桥头堡和枢纽作用,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重要环节。 二、展会时间、地点 举办时间:2015年8月12—16日(10:00—18:30时) 布展时间:2015年8月7—10日(10:00—20:00时) 展品摆放时间:2015年8月11日(10:00—20:00时) 撤展时间:2015年8月16日(18:00—24:00时) 地 点:中国•乌鲁木齐•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8号馆 三、展区设置 主展区两个:纺织服装产业展、农产品食品展; 副展区三个:新疆葡萄酒精品展、珠宝玉器工艺品精品展、境外精品展。 主展区设置: (一)纺织服装产业展(4、5号馆) 注:纺织服装产业展需至少2个标准展位起订。 (二)农产品食品展(1、2、3号馆) 副展区设置: (一)新疆葡萄酒精品展区(7号馆) (二)珠宝玉器工艺品精品展(8号馆) (三)境外精品展(6号馆) 四、展位设置 1.室内标准展位9平方米(即3m×3m)(1-8号馆) 价格:11000元/标准展位。 2.净地特装。 净地1000元/平方米(净地以36平方米起订)。 注:申报特装展位的单位,需选用组委会指定搭建服务商进行展位设计、装潢及搭建。具体事宜请以《2015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特装搭建工作的通知》为准。 五、报名方式 根据往届展会情况,该展会国内各省市参展踊跃,展位供不应求,请报名企业认真填写附件的《报名回执》,并于4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反馈到省商务厅机电科技产业处,我们将尽力为企业协调落实展位事宜。 联系人:姚 震 联系电话: 0871- 63210107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 0871- 63107361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传真: 0871-63164636 附件:2015年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报名回执 11931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