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2015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17.04.2015  19:43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2015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2015-04-17 12:42:58 ·
 

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与亚欧各国的友好交往和互利合作,省商务厅将继续组织我省有关企业参加2015年8月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的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背景
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决定了新疆是我国西部的战略屏障,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地区,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是搭建新疆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平台,是促进我国与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国家的长期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渠道,对拓展与中、西、南亚和欧洲各国全方位、多领域的经贸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推动形成我国“陆上开放”和“沿海开放”并进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发挥新疆在向西开放过程中的桥头堡和枢纽作用,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重要环节。
      二、展会时间、地点
举办时间:2015年8月12—16日(10:00—18:30时)
布展时间:2015年8月7—10日(10:00—20:00时)
展品摆放时间:2015年8月11日(10:00—20:00时)
撤展时间:2015年8月16日(18:00—24:00时)
地      点:中国•乌鲁木齐•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8号馆
      三、展区设置
主展区两个:纺织服装产业展、农产品食品展;
副展区三个:新疆葡萄酒精品展、珠宝玉器工艺品精品展、境外精品展。
主展区设置:
(一)纺织服装产业展(4、5号馆)
注:纺织服装产业展需至少2个标准展位起订。
(二)农产品食品展(1、2、3号馆)
副展区设置:
(一)新疆葡萄酒精品展区(7号馆)
(二)珠宝玉器工艺品精品展(8号馆)
(三)境外精品展(6号馆)
      四、展位设置
1.室内标准展位9平方米(即3m×3m)(1-8号馆)
价格:11000元/标准展位。
2.净地特装。
净地1000元/平方米(净地以36平方米起订)。
注:申报特装展位的单位,需选用组委会指定搭建服务商进行展位设计、装潢及搭建。具体事宜请以《2015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特装搭建工作的通知》为准。
五、报名方式
根据往届展会情况,该展会国内各省市参展踊跃,展位供不应求,请报名企业认真填写附件的《报名回执》,并于4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反馈到省商务厅机电科技产业处,我们将尽力为企业协调落实展位事宜。
联系人:姚 震 
联系电话: 0871- 63210107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 0871- 63107361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传真: 0871-63164636


附件:2015年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报名回执 119312.doc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商务厅 发布人:云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