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五华区退税商店开出云南离境退税第一单
李女士在长水机场办理离境退税手续
昆明信息港讯记者 李红鸾 4月1日起,云南将在试点口岸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游客购物可享受8%的退税。4月11日下午,五华区南屏步行街退税商店五星电器店为美籍华人李女士开出离境退税第一单。据悉,这也是云南省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第一单。
当天上午,李女士的亲戚王先生帮李女士在南屏步行街家乐福四楼五星电器店购买价值2499元的尼康单反相机,随后,设置在商场商务中心退税点的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相关前置离境退税手续。据五星电器相关财务人员介绍,按照11%的退税率,李女士将获得离境退税额274.89元人民币(含3%的手续费)。
4月12日,美籍华人李女士携带离境退税申请单、销售发票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离境退税海关验核窗口”,办理所购买相机的离境退税手续。在昆明机场海关关员验核相关票据和商品无误后,李女士顺利申请退税金额274.89元人民币(含3%的手续费),扣除手续费后,领取退税金199.92元,成为云南省首位通过离境退税政策成功退税的旅客。
目前,云南省将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和丽江三义国际机场两个空港口岸作为试点口岸,为境外旅客提供24小时离境退税服务。首批退税商店共有25家,其中昆明21家、丽江3家、普洱1家,在昆明21家试点退税商店中五华区共16个商店获批。
此外,确定的两家离境退税机构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退税机构在提供离境退税服务时,暂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3%的比例收取手续费。扣除3%的手续费后,境外旅客可按销售发票金额(函增值税)8%的比例金额申请退税。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同一天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境外旅客申请购物离境退税,还应该符合如下条件:
1.退税物品购买日距离境日未超过90天;
2.离境时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并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