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第一天拿"三薪"后两天拿"两薪"

03.05.2015  11:31

    “五一”期间,别人休息,你上班,加班费怎么算?据了解,1日当天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5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5月2日—3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昆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举个例子,小王上月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3000元为例,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3000÷21.75×300%元,5月2日或3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每日支付加班工资分别不低于3000÷21.75×200%元。这样,小王这三天加班能拿到加班工资965.5元,差不多占了月工资的三分之一。

    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如劳动者的实际工资高于约定工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照实际工资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在昆明工作,这个“五一”加班不调休,按照昆明最新执行的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420元计算,则5月1日当天的加班工资至少为196元。如果3天都加班、不调休的话,至少可以拿到的工资是458元。

    昆明市人社局提醒,如果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被克扣,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拨打电话12333进行举报。(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娴)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