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7月29日,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成贵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瑜浩、杨仙琴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等。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
会议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卫红辞去云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任命何平为云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为代理主任。
决定免去:
字贵祥云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赵云峰云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光升为云县审计局局长;
刘斌为云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
蔺朝荣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曙廷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者林文云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
段春勇为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伟为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圆玲为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郭正华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有军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庞云玲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吴新琴为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春花为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吕芸、詹联雁、李国伟、王志辉、石凤亮、段仕永、李云昌、董顺华、周云江、沈修玲、陶荣莉、周钦山为云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成贵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伟,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腾龙,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马仕旺,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文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全程列席会议。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相关议程。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