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17.06.2020  19:34

  6月16日下午,云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斌、姜登位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零收戒”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交办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杨绍周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字枝凡云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决定任命熊国辉为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任命:赵锦花、石凤贵、沈星贵、李学磊、陈家奇、毕向良、陈显光、陈载新、李树军、黄光良、黄继军、魏正玺、钟汝美、何云兰为云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原向熊国辉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罗原对新任命人员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不断增强领导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打开工作局面。

二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尽快适应新的领导岗位的要求,扑下身子,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要善于沟通,提高综合协调能力。经常深入到困难最大、矛盾突出的地方,多和干部群众接触,交流思想,虚心接受意见、建议。

四要牢记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坚持和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要以艰苦奋斗为本,以勤俭朴素为美,以无私奉献为荣,以当好公仆、办好实事为最大的快乐。

五要严于律己,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要有强烈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会前,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绍祥,县监委主任杨卫红,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腾龙,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全程列席会议。

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列席相关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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