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10月25日,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斌、穆天平、杨仙琴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等。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云县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杨学胜为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龚文斌为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燕为云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
黄伟云县人民法院大寨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朝富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大寨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志军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计红萱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田春玲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学艳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邢玉聪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云丰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彭新美云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任命:
周首亚为云县人民法院大寨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杨学艳为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彭新美为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杨程贵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贵珍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成金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余保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成金为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王仕芳为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李磊艳为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罗原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廷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绍祥,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腾龙,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马仕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县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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