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鼓励昆明等州市发展应急产业基地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鼓励昆明等州市依托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区),以现有应急技术研发、应急产品制造和应急服务企业为基础,支持、培育和发展应急产业基地形成区域性应急产业链,实现应急产业集聚发展。
应急产业是为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提供专用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实施意见》提出发展应急产业的四大重点领域:
一是发展地震、气象、地质、水旱、森林火灾、施工、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监测预警类应急产品,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是发展应急救援人员防护、特殊工种保护、家用应急防护等预防防护类应急产品,提高个体和重要设施保护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是发展生命搜索与营救、矿难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反恐防爆处置等救援类应急产品,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高效性和专业性;
四是催生应急服务新业态,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强调,发挥应急产业优势企业带头作用,培育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具有同行业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同时,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应急产业领域中小微企业,促进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应急产业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应急产业企业的担保力度,推动应急服务业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相结合,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省政府强调,各地要依托中国-南亚博览会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推进国际、省际应急产业开放合作,建立产业“战略联盟”等合作机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南亚东南亚)应急管理与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引导外资投向应急产业有关领域。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应急先进技术和先进服务理念,实现产业化,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及创业与私募股权投资投向应急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应急产业企业采取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应急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支持。(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