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报6起违纪违规案件

04.12.2014  11:00

    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4日专电(记者 白靖利)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3日公布6起案件查处情况,6人受到党内警告、留党察看、行政记过等处分,包括大理州国资公司违反“八项规定”,购买商业预付卡发放给职工及家属等。

  这6起案例包括: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杜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逢年过节多次收受礼品、礼金。大理州国资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及家属。大理州巍山县委原副书记席海雄违反规定操办客事。杜良被处以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席海雄等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镇修、何有方分别在担任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局长期间,因监管不力,致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门诊费被该院会计陈文艳挪用至今未还,造成公共资金重大损失。和镇修、何有方分别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

  徐正刚在担任福贡县上帕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财经纪律,未将预算外收入63.16万元存入单位财务账户;不认真履职,在上帕镇党委办公用房修缮中,审核工程量清单不严格,超额支付工程款,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徐正刚被福贡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