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中国(云南赛区)三对三篮球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05.2015  01:17

各州、市体育局(文体局):

根据体育总局篮球管理中心篮球字(2015)419号关于印发《2015年中国三对三篮球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精神,我省被列为2015年首批参加全国三对三篮球联赛的省份。该项赛事从2015年正式启动,今后每年3至8月份在全国主要城市举行,将形成我国每年的传统体育赛事。2015年是联赛元年,“树立形象,扩大影响,稳步推进”是联赛的主旨。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篮管中心相关文件及《规程》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2015年中国(云南赛区)三对三篮球联赛竞赛规程》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筹备,制定方案,积极申报,根据申报情况将选4至5个州(市)为分赛区。

申报截止时间5月 31日

该赛事全权委托云南省篮球协会负责。

 

附:《2015年中国(云南赛区)三对三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联系人:杨 嵘

电  话:1370844395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0871-63101172

 

 

                                          云南省体育局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2015 年中国三对三篮球联赛

(云南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篮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各州(市)体育局(文体局),篮球协会

四、推广单位

待定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2015年6月20日至21日联赛第一阶段市级赛:考虑到三人篮球运动在我省的普及程度及各州(市)的实际工作等方面地域间差异,先由16个州(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参赛队伍不少于200支的情况下于5月31日前提出申办,承办单位根据申报情况于6月上旬确定4至5个州(市)分赛区进行比赛。

(二)组队及报名办法

1、组別设置

(1)男子青少年组(17岁以下)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男子公开组(18至45岁)即1997年12月31日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女子组(17岁以上45岁以下),市级赛至少有4支队伍参赛、取一支优胜队参加.笫二阶段省级赛。

2、第二阶段由分赛区的优胜队参加省级赛。

3、参赛者可自由组队,每队由4名队员组成,每队只允许报1名教练或领队(仅限报一人),每名参赛者只允许代表一支队报名,不得重复报名,不得冒名頂替,否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所在队伍的比赛资格。

4、报名办法

(1)参赛者持二代身份证到各赛区指定地点报名,无需交纳报名费,比赛开始前由当地组委会以全队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比赛开始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替换申请,未经当地组委会批准,擅自替换.将取消全队比赛资格。

(2)解放军官兵可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参加公开组比赛,各级各类体育院校及大中学校篮球队员可以参加相应组別的比赛。

(3)允许外籍人士,留学生持工作或学习签证护照报名参加公开组比赛(签证有效期不能早于2015年8月底)、每支队伍仅允许1名外籍人士报名。

六、竞赛办法

各州(市)自行组织市级赛,原则上6月21日前市级赛结束;各协办单位可根据本规程制定本单位的竞赛规程,但不得违背联赛总规程原则。

比赛原则上采用分组循环和交叉淘汰的形式,预赛阶段小组循环(至少四个队一组)保证每队至少进行三场比赛。

比赛要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原则上在一个周末完成。

市级赛的优胜队晋级省级赛,地点,时间待定。

七、经费

市级赛协办单位可自行冠名招商解决,待国家体育总局篮球中心下拨比赛经费后,视情况给予分赛区适当补助。

八、保险

参赛运动员(含领队和教练)赛前必需向当地组委会交纳20元/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费,此保险由组委会统一购买,保险內容以投保时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九、免责声明

各参赛队领队必須如实签署“免责声明”、各运动员本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联赛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丟失等突发情况,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十、其他规定

参赛队可自由命名,中英文均可,球队名称不能超过8个汉字或16个字符,球队名称必須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及精神文明准则。

十一、比赛规则及比赛用球

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三对三篮球规则》、(2015年5月版),比赛规则见附件或登陆中国篮协官方网站。

比赛用球统一使用6号球。

十二、裁判员安排

市级赛裁判长,裁判员由各协办单位负责选派,省级赛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亊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