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表彰年度十大“平安林区”

12.02.2015  18:58

云南在2月6日召开的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通报表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德宏傣族自治州芒市、昭通市绥江县、丽江市永胜县、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曲靖市师宗县、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临沧市沧源自治县、保山市腾冲县、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自治县林业局为"2014年度云南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2014年,云南林业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创建"平安云南"和"森林云南"的战略要求,以森林防火、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三防体系"建设为核心,实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创建目标。经过全省129个县自查、16个州市评定,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选优,授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林业局等10个单位"2014年度云南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云南"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于2011年启动,充分发挥林业系统行业管理、林区治安管理和系统内部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以林业系统内部安全防范、干部队伍管理、资源林政管理、林权流转、涉林矛盾纠纷排查、涉林刑事和林业行政案件查处、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生态工程为重点,有效维护了云南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促进云南林业改革发展。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办公室 厅宣传中心 | 作者:丰瑞雪 杨劼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武建雷